号: 003138996/202508-00016 信息分类: 运行情况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5-08-1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8月18日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者: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8-18 15:01 信息来源: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8月18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8月19日-2025年8月2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59-2320151 2330692(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559-2320065

通讯地址:黄山市屯溪区花山路3号  邮  编:245000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核准(备案)部门

审批文号

建设地点

备注

1

歙县国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国能歙县岔口镇100MW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

黄环建函(2025)30号

歙县岔口镇

黄环建函〔2025〕30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