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1月14日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14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59-2320151 2330692(行政审批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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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核准(备案)部门 |
审批文号 |
建设地点 |
备注 |
1 |
黄山市丰乐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3-2025年) |
黄环建函(2024)23号 |
黄山市徽州区、歙县、高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