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996/202510-00022 信息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5-10-1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落实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府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三季度)

作者: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10-10 15:51 信息来源: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次数:
序号 重点工作事项 牵头
责任单位
年度交付物 三季度完成情况 完成状态
1 高质量完成生态环保年度任务。 市生态环境局 水和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全省首位,全国前列。
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完成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年度任务。
1.截至9月28日,PM2.5平均浓度19.4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天数比例98.2%,继续保持全省首位,上半年空气质量排名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第5位。7月份和8月份分别排名第1和第2位。
2.1-9月,全市水环境质量稳定优良,地表水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新安江、阊江、太平湖出境断面达到地表水II类水质标准,全市水质指数位居全省第一。
3.1-9月土壤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形势保持稳定,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4. 2025年度中央和省级层面交办的58个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37个。年度312件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件已办结121件。市县两级自查各类问题588个、完成整改477个。“回头看”发现的2个问题已全部进一步完成整改。
滞后序时进度
2 持续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确保生态环境指标继续保持全省首位、全国前列。 市生态环境局 水和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全省首位,全国前列。
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省考核要求。
1.实施夏季空气质量提升行动(臭氧),工业源216项重点任务已完成211项,移动源73项任务已完成49项,城市面源任务39项已完成35项。完成20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一企一策”编制,申报2个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进入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库。
2.加强新安江蓝藻水华风险防控,落实巡河监管、水质监测、应急打捞、增氧曝气、水体扰动等措施,今年新安江中心城区段水质总体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水体透明度观感较好,未发生明显蓝藻水华现象。推动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开展异地交叉互查,入河排污口整治率提升至90%以上。
3.对32个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评审,对23个评审通过地块进行备案,坚决防止违规开发利用。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对隐患整改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1-9月土壤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形势保持稳定,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序时推进
3 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市生态环境局 全市生态环境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1.健全环境应急体制机制,成立市级环境应急现场处置队伍,建立环境应急“明白人”清单。
2.强化应急处置联防联控,与中石化黄山分公司签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协议》,与周边三市共同建立衢黄南饶“绿色生态联盟”环境应急工作机制,统筹区域环境应急物资库资源。
3.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累计排查企业(园区)92家次,发现隐患问题76个,完成整改74个,剩余2个问题按时序推进整改。
4.成功开展丰乐河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跨区域环境应急实战演练。
5.组织环境应急管理培训1次,覆盖区县经开区管委会环保负责人和60余家重点企业环保管理人员。
序时推进
4 深入实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质量提升行动。 市生态环境局 全面完成2025年度中央和省级层面交办问题整改任务,同步排查整治一批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 2025年度中央和省级层面交办的58个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37个、正在整改21个。年度312件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件已办结121件、正在办理11件。2025年市县两级自查各类问题588个,完成整改477个、正在整改111个。2025年度整改“回头看”发现的2个问题已全部进一步完成整改。 滞后序时进度
5 深入实施新安江生态保护提升三年行动,深化太平湖、阊江流域系统治理,梯次推进美丽河湖建设,确保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II类地表水标准。 市生态环境局 全市水环境质量保持优良,新安江、太平湖、阊江出境断面稳定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 统筹流域系统治理,争取中央和省级水污染防治资金1.06亿元,支持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3个(含1个跨年度实施项目),申报2个项目进入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库。全市地表水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达100%,新安江、阊江、太平湖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1-8月中旬街口断面生态补偿指数P值0.84。 序时推进
6 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深化噪声、油烟等群众“家门口”问题整治。 市生态环境局 环境空气质量稳定优良,群众“家门口”噪声、油烟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1.实施夏季空气质量提升行动(臭氧),工业源216项重点任务已完成211项,移动源73项任务已完成49项,城市面源任务39项已完成35项。
2.完成20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一企一策”编制,申报2个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进入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库。
3.完成2台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35台2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淘汰,完成184辆国四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
4.持续推进群众“家门口”问题整治,截至8月底共排查群众“家门口”餐饮油烟、噪声、恶臭异味、道路扬尘等问题1132个,完成整治1121个,其中:餐饮油烟问题146个,完成整治140个;噪声扰民问题916个,完成整治914个;恶臭异味问题56个,完成整治53个;道路扬尘问题14个,全部完成整治。
序时推进
7 源头精细防控土壤污染,推进省级“无废城市”建设。 市生态环境局 以县为单位建立溯源涉及区域清单,按时序推进年度排查整治工作;按时序落实《黄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组织编制黄山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实施方案,获得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241万元支持。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组织区县分局和相关企业赴重庆恒瑞窑炉工程有限公司等企业考察学习工业废盐资源综合利用经验,完成2024年度“无废城市”进展评价指标自评,重点工程项目达到时序进度。完成首批“无废加油站(库)”现场验收。 序时推进
8 推进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建设。 市生态环境局 力争我市1个生物多样性体验地获得省级命名。 已组织九龙峰省级自然保护区、四月乡村农艺场开展省级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建设工作,相关申报材料已提交至省生态环境厅,正等待省级评估验收。经对接,省厅即将发布生物多样性体验地相关建设标准,发布后依据标准组织验收。 序时推进
9 用足用好“村落徽州”、EOD、VEP三把“绿色钥匙”,探索形成金融支持生态价值转化的黄山样板。 市生态环境局 1.指导各区县EOD项目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建设,推进项目融资进展,加快项目落地实施。
2.协助黄山高新区横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申报入省库。
1.定期调度各区县EOD项目建设和融资进展,我市5个EOD项目累计完成投资50.399亿元,其中2025年完成投资8.331亿元。
2.积极宣贯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促进项目融资,休宁县EOD项目获得银行授信3.7亿元,全市EOD项目累计获得银行授信64.56亿元(含基金2.45亿元),累计发放贷款22.25亿元(含基金2.45亿元)。
序时推进
10 用好省生态产品交易所平台,申建全省林业碳票交易市场,有序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全力打造综合性区域生态产品交易中心。 市生态环境局 1.持续做好排污权储备管理、减排项目申报等各项工作。
2.有序推进我市排污权交易组织各项工作。
1.完成全市298家排污许可证持证企业初始排污权核定与确权,为推进排污权交易打好基础。
2.建立排污权政府储备制度,积极推进区县政府排污权储备库建设,歙县、祁门县已完成建设。摸排全市排污权政府储备并报送省生态环境厅认定,累计下达储备量化学需氧量223吨、氨氮24吨。
3.有序推进排污权交易,1月21日完成我市首笔大气排污权交易,1-9月累计组织完成排污权交易8笔、交易金额53.5万元。
4.推广排污权绿色金融,组织完成省级排污权交易新规实施后黄山市首笔排污权抵押贷款,贷款金额1000万元。
序时推进
市级分解任务完成时限:全年,每季度总结推进情况;
市级监督方式: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0559—232006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