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996/202507-00019 信息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5-07-0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落实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府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二季度)

作者: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7-04 14:43 信息来源: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次数:
序号 重点工作事项 责任部门 配合部门 年度交付物 二季度完成情况 完成状态
1 高质量完成生态环保年度任务。 办公室  水气科
土科
生态科
监测科技科
整改办
执法支队
水和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全省首位,全国前列。
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完成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年度任务。
1.1-6PM2.5平均浓度25.1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天数比例97.2%,继续保持全省首位,一季度位居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第8位。
2.
加强汛期水环境监管,督导饮用水水源地、工业园区及重点企业环境风险管控,1-6月全市地表水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达100%,新安江、阊江、太平湖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类标准,街口断面生态补偿指数P0.89
3.
上半年土壤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形势保持稳定,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4.
应于2025年完成整改的58个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30个、正在整改27个、整改滞后1个。
滞后序时进度
2 持续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确保生态环境指标继续保持全省首位、全国前列。 水气科、土科 水和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全省首位,全国前列。
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省考核要求。
1.在重点时段安排专人紧盯高空视频望平台,及时发现、实时推送处置卫星遥感火点、秸秆焚烧火点,市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在市环委会上通报重点区域火点情况,压实属地监管职责。今年以来未出现卫星遥感火点被省生态环境厅和生态环境部通报。
2.
加强汛期水环境监管,督导饮用水水源地、工业园区及重点企业环境风险管控,上半年未发生水污染事件。
3.
18个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评审,坚决防止违规开发利用。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对隐患整改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上半年土壤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形势保持稳定,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序时推进
3 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执法支队 全市生态环境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1.制定印发《黄山市岁末年初期间重点行业区域环境安全隐患专项督查工作方案》,针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并督促全部整改到位。
2.
开展徽州区、歙县丰乐河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跨区域环境应急实战演练。
3.
成立市级环境应急现场处置队伍,补充储备吸油毡、活性炭、围油栏等必要应急物资。
4.
参与拟定衢黄南饶绿色生态联盟环境应急工作机制,完善联合处置程序。
5.
选派骨干参加省厅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实战应用比武活动,提升应急实战水平。
序时推进
4 深入实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质量提升行动。 局整改办 全面完成2025年度中央和省级层面交办问题整改任务,同步排查整治一批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 应于2025年完成整改的5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0个、正在整改27个、整改滞后1个,2024年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48件信访件已办结(含阶段性办结)235件、按时序办理13件。今年以来市县两级共动态排查各类问题154个,完成整改140个、按时序整改14个。 滞后序时进度
5 深入实施新安江生态保护提升三年行动,深化太平湖、阊江流域系统治理,梯次推进美丽河湖建设,确保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II类地表水标准。 水气科 全市水环境质量保持优良,新安江、太平湖、阊江出境断面稳定达到地表水类标准。 与杭州市生态环境局签订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合作要点,联动申报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城市试点,参加钱塘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共保共治五市联盟会议分享流域系统治理经验。通报2024年度全市106个断面水质监测结果,推动水环境问题整治。加强汛期水环境监管,督导饮用水水源地、工业园区及重点企业环境风险管控。加快储备库在库项目前期工作,提升项目成熟度,2025年中央和省级水污染防治资金累计争取4637万元。全市地表水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达100%,新安江、阊江、太平湖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类标准,1-6月中旬街口断面生态补偿指数P0.89 序时推进
6 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深化噪声、油烟等群众家门口问题整治。 水气科 环境空气质量稳定优良,群众家门口噪声、油烟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方案》,明确市直相关部门噪声监管职责分工。截至6月底,共排查群众家门口餐饮油烟、噪声、恶臭异味、道路扬尘等问题894个,完成整治885个。 序时推进
7 源头精细防控土壤污染,推进省级无废城市建设。 土科 以县为单位建立溯源涉及区域清单,按时序推进年度排查整治工作;按时序落实《黄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组织编制黄山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实施方案,申报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已进入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储备库。持续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组织区县分局和相关企业考察学习外地工业废盐资源综合利用经验,完成我市无废城市建设进展评价指标自评估和无废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项目调度工作。 序时推进
8 推进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建设。 生态科 力争我市1个生物多样性体验地获得省级命名。 已组织九龙峰省级自然保护区、四月乡村农艺场开展省级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建设工作,相关申报材料已提交至省生态环境厅,目前正等待省级评估验收。 序时推进
9 用足用好村落徽州EODVEP三把绿色钥匙,探索形成金融支持生态价值转化的黄山样板。 监测科技科 1.指导各区县EOD项目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建设,推进项目融资进展,加快项目落地实施。
2.
协助黄山高新区横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申报入省库。
1.按照实施方案定期调度各EOD项目项目建设和融资进展,休宁县EOD项目在7月份完成融资授信。
2.
组织黄山区、黟县、休宁县参加省生态环境厅EOD项目优化方案审核会,修改完善后重新报送优化方案并通过省厅审核。
序时推进
10 用好省生态产品交易所平台,申建全省林业碳票交易市场,有序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全力打造综合性区域生态产品交易中心。 执法监测站 1.持续做好排污权储备管理、减排项目申报等各项工作。
2.
有序推进我市排污权交易组织各项工作。
1.积极组织申报排污权储备库入库减排项目,加强排污权政府储备管理。
2.
完成全市排污单位初始排污权核定与确权,进一步规范排污权管理。
3.
有序推进我市排污权交易工作,2025年上半年共组织完成排污权交易3笔,交易金额26.6万元。完成省级排污权交易新规以来黄山市首笔排污权抵押贷款,贷款金额1000万元。
4.
协助安徽省生态产品交易所赴省生态环境厅对接,积极申健全省统一的排污权交易平台。
序时推进
市级分解任务完成时限:全年,每季度总结推进情况;
市级监督方式: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0559—232006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