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黄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56号建议的答复
签发人:张军
方祖蓉代表:
您在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立法的建议》(5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始终高度重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国务院印发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把提高畜禽养殖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绿色低碳产业发展作为一项重点工作。
一是实施畜禽粪污治理提升工程。
为进一步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市农业农村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领导小组制定并落实了《黄山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大力实施养殖专业户及散养户污染治理工程。支持鼓励养殖专业户通过建设与养殖量配套的小型沼气和堆肥设施等措施,利用周边耕地、林地、草地、园地等消纳粪污,实现粪便和污水就近资源化利用。散养户粪污治理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引导农户对粪渣资源化利用,制肥还田,提倡将农村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进行资源化利用,推动形成以肥料化利用等为主要渠道的资源化循环利用格局。2024年出台《黄山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3-2027年)》,强调种养结合,优化种养布局,坚持粪污综合治理,着力打造农牧循环模式,落实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多部门协作联动监管,提升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二是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2024年,全市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生猪9375头,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三腺及病害肉 102.2吨,生猪229头。招引杭州时迈公司计划投资 3000万元,新建市级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中心,已选址徽州区资源循环利用园区。
三是开展畜禽粪污问题摸排整改。成立黄山市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开展畜禽养殖场备案和披露问题、粪污处理设施设备以及粪肥还田利用情况,2024年全市共排查畜禽养殖场(户)777家,其中规模养殖场234家、畜禽养殖户 543家,市级重点抽查发现问题22个,县级排查发现问题 171个,同时结合开展“大排查、大整改”行动,切实抓好有限空间等存在风险隐患场所问题整改。
虽然我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但对规模以下中小养殖场及散养户污染治理和监管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日常投诉按《信访工作条例》处理。由于我市畜禽养殖总体规模偏小,没有养殖业大县,建议由省级层面出台“安徽省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管理条例”,我市按照省里统一要求,规范中小型养殖场和散养户养殖,全面推进我市绿色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农村人居环境的提升。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2320061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