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996/202506-00021 信息分类: 办理答复情况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5-06-2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对政协黄山市第八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84号提案的答复

作者: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6-25 10:40 信息来源: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次数:

签发人:张军

民革黄山市委:

您单位在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关于皖南山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目前已取得显著成效,下一步我市还将进一步加强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全面提升我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水平。

一、开展全市农村污水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

为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2024年,我市根据开展了全市农村污水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由各区县对辖区内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开展全覆盖自查,对存在非正常运行情形的,按照“谁主导建设、谁牵头整改”的原则,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主体、资金来源、初步改造(进)措施、运维单位和完成时限,全市共有441个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其中问题设施239个,目前已完成整改228个,计划2025年6月底全面完成整改。问题完成整改且自行监测达标后,由整改实施主体对照整改“四项清单”组织验收。市环委办将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新保中心等相关部门按一定比例组织开展验收复核。

二、压实属地政府责任,建立农村污水治理长效机制

压实属地政府责任,进一步明确区县政府为辖区内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维的主体责任单位,建立农村污水治理长效机制。

一是强化技术指导。按照“因地制宜、易于维护、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科学选择处理模式”的要求,科学指导乡镇等建设单位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选址、技术方案、设计图纸的审核把关等工作。同时,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相关培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题技术培训,提升基层干部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是强化与改厕衔接。注重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行,提高污水处理接管率,将厕所、厨房、洗浴等生活污水收集一体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以满足《安徽省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的考核要求。

三是强化质量管控。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管,深入现场开展监督检查并参与验收工作。要求建设单位把好工程质量关,充分发挥项目监理作用,对施工不规范、不标准等问题及时纠正,对完工项目组织开展竣工验收,确保建成污水处理设施质量过关、正常使用。

四是强化运维管理。各区县要加强对辖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监管,推行以县域或片区为单位整体委托第三方进行运维,加大对运维单位的绩效考核力度,考核结果作为运维付费的重要依据。推动建立以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街道)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运维机构为服务主体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五位一体”运维管理体系,实现处理设施长效运维,确保“设施完好、管理规范、运行稳定、治理有效”。

三、多渠道筹集资金

建立政府扶持、群众自筹、社会参与的多元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投入机制,将建设和运维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通过项目谋划,积极争取和统筹新安江生态补偿资金、太平湖优良湖泊保护资金、和美乡村建设、中央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等多方面资金,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维,近年来争取用于农村污水治理的中央资金和项目名列全省前茅,截至2024年底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为53.3%,名列全省第二。根据第二轮新安江生态补偿协议协议的要求,我市于2017年启动黄山市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一期),项目总投资3.52亿元,运维期15年,项目已覆盖2区4县共计91个站点(其中黟县8个站点),通过绩效考核年支付费用4000多万元,其中市级采用新保资金和中央水污染项目资金承担70%费用,县级承担30%费用。2024年我局和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新保中心联合印发《关于黄山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市级以奖代补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对于2024年、2025年完成计划村庄的污水整治,市级每年从专项资金安排总规模不超过50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支持,进一步提升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

四、优先采取资源化利用的治理模式,实现“三基本”管控要求,降低建设和运维费用

优先采取资源化利用的治理模式。常住人口较少、居住分散,以及具备适宜环境消纳能力(包括水环境容量、土地消纳能力)的村庄,特别是位于非环境敏感区,或者干旱缺水的村庄,可充分借助农村地理自然条件等,在按照《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指南》等相关规范标准对粪污无害化处理的基础上,与农村庭院经济和农业绿色发展相结合,就近就地实现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 对距离城镇较近且具备条件的村庄,可采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厂的治理模式。将生活污水直接纳入城镇污水管网进行处理,或建设集中收集贮存系统并将生活污水转运至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人口集中或相对集中的村庄,因地制宜采取相对集中式或者集中式处理模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或技术组合的选择,要统筹考虑污水水质水量及其变化特点,以及区域水环境改善需求。

科学确定治理成效评判基本标准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改变污水造成的脏乱差状况和环境污染,杜绝未经处理直排环境为导向,实现“三基本”: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公共空间基本没有生活污水乱倒乱排现象;基本闻不到臭味,公共空间或房前屋后基本没有黑臭水体、臭水沟、臭水坑等;基本听不到村民怨言,治理成效为多数村民群众认可。

通过科学确定治理成效评判基本标准,优先采取资源化利用的治理模式,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避免建设投资过大,运维管理要求高,从源头减少建设和运维资金投入。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59-2320133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