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996/202407-00059 信息分类: 其他权力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4-07-0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2024年黄山市第二季度突发环境事件情况

作者: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7-04 11:17 信息来源: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次数:

2024年第二季度,我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发生一般级别突发环境事件1起。

 黄山市2024年第2季度突发环境事件报表
序号 时间 地点 事件名称 事件级别 事件起因 污染类型 简要情况 主要污染物 是否涉及饮用水水源地 是否涉及危化品 事发地经度(保留6位小数) 事发地纬度(保留6位小数) 突发环境事件罚款、直接经济损失、污染损害赔偿(万元) 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参与处置的突发事件信息(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详细情况可另附页说明)
1 6.22 黄山市休宁县境内 黄山市强路新材料有限公司火灾事故次生突发环境事件 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经初步判断,因强路公司厂区变压器电缆老化漏电着火,引燃临近胡氏家具馆仓库后,火势逐步蔓延到周边仓库,导致强路成品仓库着火。(注:以消防大队最终认定结果为准) 废水污染 强路公司成品仓库内存有物料约15吨(油剂7吨,硅油8吨)。部分未烧完物料随消防废水经厂区雨水总排口流入园区雨水管网,进而流入福寺河,距黄山市一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上界1公里左右,经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未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造成不良影响。 油剂、硅油 118.204138 29.794305 已对涉事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立案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的现场指导下,市生态环境局会同休宁县政府、县生态环境分局及县直相关部门全力以赴、积极应对、规范处置,通过源头封堵、拦污截污、应急监测等措施,将火灾事故废水影响降至最低。正在妥善处置事故废水和固废,未对黄山市一水厂饮用水水源地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