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996/202408-00013 信息分类: 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4-08-1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2024年8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作者: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8-16 16:52 信息来源: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16日我局拟对黄山首康医院《黄山首康医院新园东路分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6日-2024年8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59-2320151 2330692(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559-2320065

通讯地址:黄山市屯溪区花山路3号  邮  编:245000

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黄山首康医院新园东路分院项目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新园东路82号

黄山首康医院

安徽拓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设置床位数101张,门诊量约为410人/天,主要服务对象为黄山市三区四县居民,主要服务项目包括体检、B超、CT、CR、阴超、内科、外科、骨科、儿科、五官科、检验科、妇产科、心电图以及各类中小型手术等。本项目不设置传染科。

一、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防治措施

(1)备用柴油发电机柴油燃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SO2、NOx和烟尘,废气经管道引至室外4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水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会产生恶臭气体,恶臭的主要成分为硫化物、氨、硫醇类、甲基硫、粪臭素、丙酸等,其中以硫化氢和氨气为主。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厂界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和污水预处理站恶臭气体有组织排放分别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和表2中标准限值,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46-2005)表3中最高允许浓度限值;备用柴油发电机产生的烟尘、SO2、NOx浓度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2、地表水环境防治措施

门诊废水、病床废水、检验科废水废水及生活污水等经废水处理装置(处理规模70t/d,处理工艺:化粪池+格栅+调节+厌氧+好氧+二次沉淀+消毒)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黄山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运营期废水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限值。

3、声环境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空调机组、风机、水泵等,噪声声级为 75dB(A)-85dB(A)。采取的主要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①选用低噪声、性能良好设备;

②对各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消声等措施;

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平均降噪 25dB(A)~30dB(A)。本项目采取以上噪声防治措施后,运营期西厂界、北厂界噪声排放预测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要求,东厂界、南厂界噪声排放预测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各敏感点噪声的影响预测叠加值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2类标准,故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泥、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药品外包装及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污泥、废活性炭委托黄山福昌医疗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废UV灯管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药品外包装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将化粪池、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及污水管沟、危废暂存间作为重点防渗区;一般固废库等一般防渗区依托现有建筑已做的混凝土作防渗面层,地面硬化无裂纹。项目在采取以上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土壤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酒精等,经判定,环境风险潜势Ⅰ级,环境风险评价可开展简单分析。在加强监控、建立前述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二、结论

本项目为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属于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黄山市区域卫生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建设单位在按环评要求做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各种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看,拟建项目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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