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生态环境分局,黄山风景区环保办,黄山高新区安监环保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经研究,现将《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28日
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的元年。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扎实做好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全会、全国省市“两会”、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全面从严治党会议安排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以美丽黄山建设为统领,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加快推进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系统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切实守牢生态安全底线,加快建设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纵深推进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为建设大黄山世界级休闲度假康养旅游目的地提供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
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要预期目标是:PM2.5年平均浓度控制在20.5微克/立方米以内,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8%以上;地表水达标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新安江、太平湖、阊江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地表水标准;土壤污染防治达到省政府考核目标要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0%;主要污染物减排和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省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
二、扎实推进美丽黄山建设
1.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网络。深入挖掘我市近年来生态文明建设的成功实践和经验理念,作为宣传、阐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范本和鲜活案例。加快落实美丽中国决策部署的黄山实践,抓紧编制出台《美丽黄山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建设生态强市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黄山行动方案》。因地制宜开展美丽城市、美丽乡村创建,积极争创美丽乡村示范县,继续开展美丽河湖创建。
2. 扎实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推进市级分区管控成果共享共用。严把环评准入关,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组织开展化工等重点行业环评“回头看”。进一步优化项目环评审批服务,落实告知承诺制,深化“区域评估+环境标准”改革应用。持续推进环保服务企业“十百千”行动和“服务企业接待日”活动。主动开展“双招双引”,扎实推动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协调做好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投资纳统工作。持续推进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探索开展零碳示范创建,深入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等相关基础研究。
3.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气环境方面。以PM2.5控制为主线,全面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制定我市具体工作方案。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组织开展涉VOCs企业问题全流程排查,全覆盖推进化工企业“一企一策”治理。推进各类锅炉、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拓展农村茶菊加工热源替代。加大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摸排监测执法力度,常态化开展建筑扬尘、加油站点和油品专项整治。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进度。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建立完善群众“家门口”问题处置长效机制,继续抓好餐饮油烟、恶臭异味、噪声扰民、道路扬尘等问题专项整治。探索开展餐饮油烟集中治理试点。强化秸秆禁烧常态化管控。推进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防控“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定期会商阶段性成果并加强应用。加大国、省控站点空气质量通报、调度。
水环境方面。加强水质达标工作调度,健全水质监测预警、分析研判、排查整治等机制。滚动实施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提升三年行动,扎实推进八大专项行动,确保新安江街口断面P值稳定达标。加强汛期污染强度分析,实施溯源排查管控。推进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提升污水管网质量和污水收集处理效能。督促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加快推进新安江干流及重要支流、长江一二级支流、阊江及重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以占川河为试点,推进小流域单元系统治理。推动乡镇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巩固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成果。加快黟县拜年山县级饮用水源地建设。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控,谋划氮磷拦截工程,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年度任务和1个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复制推广新安江(黄山段)美丽河湖经验和做法,力争祁门阊江入选省部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方面。深入实施《黄山市土壤、地下水、农村和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认真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持续推进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源头防治行动。严格落实建设用地优先监管和修复名录制度,开展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需开发利用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推进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风险隐患排查。谋划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风险隐患防范、污染治理项目。实施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管控,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加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持续推进乡村生态振兴。
固废管理等方面。启动省级“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固废危废信息化管理,持续强化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安全监管,提升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水平。加快屯溪区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综合收贮转运点建设,尽快启用福昌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加快区县固体废物消纳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认真实施黄山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和《试点方案》,推进高关注、高产(用)量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补充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落实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强化尾矿库分类分级管理和汛期安全管理,推进尾矿库污染隐患常态化排查治理。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修编《黄山市辐射应急预案》,认真开展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深化辐射安全教育,提高辐射监管能力和水平。
4. 着力提升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质效。梳理年度整改任务清单,以太平湖典型案例问题、自然保护地监管、化工园区废气扰民问题、城市雨污管网问题、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为重点,分类型排定整改计划。持续开展整改质量提升行动,发挥市环委办、整改办统筹协调作用,常态化、滚动式对已销号、容易反弹问题开展“回头看”。加大自查整改力度,常态化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坚持拍摄市级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查找共性、普遍问题症结原因,举一反三推进整改。扎实做好新一轮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准备和反馈问题整改。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定点接访、下沉接访、带案下访、有奖举报,提高信访办理质效。认真办理《民声呼应》反映事项,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12345中心“暖民心、接热线”活动,及时回应群众生态环境关切。
5. 持续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监管。组织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专项行动,序时推进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问题整改。巩固提高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组织符合条件的区县继续申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深入推进黄杭生态环保合作,会同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新安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全域推进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及时发布阶段性成果。适时启动《黄山—怀玉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推进祁门县长三角区域首个生物多样性体验展示中心建设,启动省级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建设,谋划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
6. 持续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开展新一轮“散乱污”企业、“三磷”等行业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深化自然保护地执法联合办案机制。深入推行生态环境执法监督正面清单和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制度。开展环境应急大练兵活动,不断提升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应对能力。排查全市14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上游环境隐患点,建立饮用水水源地上游风险源数据库。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规范化创建(试点),加强对区县执法大队的执法稽查。强化移动执法系统应用,提高硬件装备水平和执法软实力。强化非现场执法手段,健全完善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三个全覆盖”为核心的非现场执法监管体系。持续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行为。开展水质指纹污染溯源技术辅助执法试点。
7. 大力提升生态环境支撑保障能力。完善大气、噪声、饮用水水源地、入河排污口等自动监测网络,建成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站,推进噪声功能区优化和噪声一张图管理。推进蓝藻水华爆发机制与防治对策研究,强化科研成果运用。推进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组织开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积极申报争取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提升资金执行率,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强污染减排项目谋划,扩大全市污染物排放指标储备。积极申报第二批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
8. 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改革攻坚。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机构能力标准化建设,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开展市生态环境局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改革。强化市环委办工作组织协调督促落实,推动职能部门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水平。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规范有序开展全市水和大气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推深做实EOD项目建设。在乡镇跨界断面试行地表水生态补偿。深入落实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适时制定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9. 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全民行动。加强生态环境普法,探索生态环境领域立法,启动《黄山市水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市政府立法项目前期准备。筹建黄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协会并确保正常运转。充分利用全媒体,加大生态文明宣传力度,加强文宣产品创作,认真做好新闻发布工作。举办2024年六五环境日暨环保宣传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等活动,继续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深化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加大先进典型选树和宣传力度,开展“十佳生态环保人物”“十佳生态环保案例”评选活动。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平安建设和扫黑除恶斗争,认真做好法治建设、国防动员、保密、文明创建、双拥、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三、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加强政治建设。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的精髓要义,深刻把握“九个以”实践要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在谋划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注重把准政治方向、落实政治要求、提升政治能力。加强压力传导,进一步压紧压实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树牢规矩意识,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程序,制定、优化、完善相关制度并强化执行。
2.加强理论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做好内化、深化和转化工作。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充分发挥局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领学促学作用,不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春季培训、党务干部培训,用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提升干部职工理论素养。
3.加强组织建设。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充分发挥在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工作中的政治引领、督促落实、监督保障作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组成员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听取分管部门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汇报,定期到党建联系点督导调研。做好局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委员增选和分工调整,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组织开展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和日常考核。对区县分局党组、基层党支部开展全面从严治党指导、督查。持续深化党建、业务“双优”党支部创建成效,积极培育基层党建工作品牌。创新开展党内组织生活方式,加强党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坚持党建带群团,加强统一战线工作。
4.加强纪律建设。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加强对区县分局、机关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围绕生态环境行政审批、监管执法、资金分配、人事管理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健全内部监管体系,完善风险防控措施。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扎实开展好集中性纪律教育,推动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巩固深化“两违规”专项整治。持续开展“以案为鉴、以案明纪”警示教育,适时开展针对性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与驻局纪检监察组定期会商机制。
5.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以规矩意识、工作效率、求真务实等为重点,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行动。紧盯重要时间节点,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正确政绩观,严格执行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过度留痕、形式主义隐形变异等问题。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深入推进机关廉洁文化建设,持之以恒涵养优良作风。优化为企为民服务方式,持续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面提升工作效能。
6.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实干实绩用人导向,持续推动市局、区县分局及区县大队干部异地交流任职,积极推动生态环境系统干部与地方干部双向交流。加强年轻干部培养,持续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生态环境部、华东督察局、省生态环境厅等上级部门跟班学习,到江浙沪等先进地区生态环境部门和基层一线挂职历练。强化年轻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完善区县分局、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持续开展“理论大学习、业务大培训、岗位大练兵”,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综合能力素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