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黄山市第三季度突发环境事件情况
2023年第三季度,我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发生一般级别突发环境事件1起。
2023年黄山市突发环境事件情况第三季度报表
编号 |
时间 |
地点 |
事件名称 |
环境污染类型 |
事件分级 |
污染事件起因 |
突发环境事件罚款、直接经济损失、污染损害赔偿(万元) |
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参与处置的突发事件信息(详细情况可另附页说明) |
备注 |
1 |
7.12 |
黄山市休宁县境内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局三五九处油污泄漏事故次生突发环境事件 |
水污染 |
一般 |
2023年7月12日16时许,位于黄山市休宁县境内的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局三五九处在启用一座长期未使用的废油污池时,出现阀门破损,油水混合物泄漏,通过雨水渠及雨水涵管进入下游河道。 |
目前委托第三方对此次事件直接损失进行评估,待评估结果出来,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按照水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二十实施处罚。 |
事件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第一时间作出指示,分管副市长亲赴现场、靠前指挥,在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的现场指导下,市生态环境局会同休宁县政府、县生态环境分局及县直相关部门全力以赴、积极应对、妥善处置,通过采取切断污染源头、设置吸附收集设施、跟踪应急监测等措施,将油污泄漏污染的影响降至最低,经多次组织监测,横江干流及黄山市一水厂饮用水水源地石油类指标均未检出,未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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