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谋划实施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提升三年行动,确保一江清水出新安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试点成果,加快推进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样板区建设,黄山市按照“治水先治岸,治污先治源”的思路,谋划实施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提升三年行动。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水岸同治、标本兼治,推动新安江流域水生态环境持续提升,努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人和的生态美景。
坚持高位推动,压紧压实责任。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双组长”的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提升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制发《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内容、责任分工,并纳入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建立定期调度和评价考核体系,扎实推动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坚持系统保护,实施八大行动。谋划实施入河排口溯源整治、城市和工业污水治理提升、船舶和港口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域和岸线整治修复、国土绿化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和美乡村绿色发展等八大专项行动,细化配套政策和推进措施,多渠道加强资金保障,通过项目化、工程化手段,统筹推进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推动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深度融合,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建立长效机制,推进绿色发展。首期,通过2023年至2025年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进一步巩固提升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质量,实现国、省控断面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新安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入河排口整治率100%,切实保障新安江跨省界断面水质稳定保优。后期,结合样板区建设和区域发展需要,以三年为一个周期继续滚动实施行动计划,促进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治理能力持续增强,生态环境质量稳定保优,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努力打造引领跨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样板区新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