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996/202304-00011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3-04-1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读】《黄山市2023年度菊花加工热源替代项目实施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作者: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4-19 17:15 信息来源: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次数:

一、制定背景

为扎实推进我市菊花加工热源替代,减少大气污染,提升空气质量,改善人居环境,促进我市农特产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指导意见。

二、起草过程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黄山市2023年度菊花加工热源替代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并于2023年3月21日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征求了休宁县、歙县生态环境分局、休宁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歙县农机中心意见。在综合考虑反馈建议基础上,结合实际进行修改完善后提交局务会议审议,经审议通过后与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

三、工作目标

以中心城区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为中心,半径约30公里范围内的乡镇为区域重点,逐步推进菊花加工热源替代,保障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优良。

四、对象范围

歙县、休宁县辖区内从事菊花加工的个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现有燃煤炉灶予以淘汰拆除并购置空气能热泵烘干设备、原先没有燃煤炉灶而购置空气能热泵烘干设备,可申请该专项奖补资金。申请奖补机具的购机时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专项资金用完为止。

五、申请方式

购机者携带相关材料(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购机发票、组织账号原件和复印件及燃烧炉灶拆除照片、人机合影照片;个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购机发票、一卡通账号原件和复印件及燃烧炉灶拆除照片、人机合影照片),向属地乡镇提出申请。申请奖补的烘干设备必须在产品明显位置固定标注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和资金来源(2023年省级财政大气污染防治综合奖补资金)标志。

六、奖补标准

以空气能热泵有效烘干容积为依据,参考《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按1∶1.5比例确定空气能热泵烘干机设备补助标准,进行定额奖补。

1.有效烘干容积<5 m³,每台补助0.18万元。

2.5m³≤有效烘干容积<20m³,每台补助0.825万元。

3.20m³≤有效烘干容积<40m³,每台补助1.125万元。

4.40m³≤有效烘干容积<150m³,每台补助1.425万元。

5.鼓励建设区域性空气能热泵烘干中心(单组设备有效烘干容积≥150m³,覆盖周边一定数量菊农),奖补资金不超过设备投资总额30%。

七、创新举措

创新提出鼓励建设区域性空气能热泵烘干中心,奖补资金可与乡村振兴等其他项目资金统筹使用,充分发挥补助资金的引导作用,推动项目实施,促进菊花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

八、下一步工作安排

全力推进菊花加工燃煤热源清洁化替代项目实施,加强工作宣传。指导歙县、休宁县相关部门制定细化的工作实施方案,具体抓好工作推进,逐步减少农村散煤使用,推动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九、解读单位

解读单位: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解读科室:水与大气环境科

咨询电话:0559-2320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