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996/202304-00012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2023-03-31
发布机构: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3-04-03
生效日期: 2023-03-31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环发〔2023〕2号 词: 工作要点
内容概述: 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 性: 有效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4-03 10:00 信息来源: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次数:

各区县生态环境分局,黄山风景区环保办,黄山高新区安监环保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经研究,现将《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31日

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之年。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做好2023年生态环境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委七届四次全会和《市政府工作报告》安排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守正创新,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积极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加快建立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为建设生态型国际化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城市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二、重点工作

(一)扎实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全面落实强化环境服务助力稳经济22条措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和服务,主动开展“双招双引”,做好项目落地环保要素保障,协调解决重大项目问题。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开展“三线一单”成果动态调整更新。持续推进“环企直通车”、企业“面对面”互动和服务企业“十百千”行动,推进“两证合一”深度融合,推行“区域评估+环境标准”深度改革。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扎实推动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协调做好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投资纳统工作。持续推进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印发实施《黄山市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专项规划》。推深做实低碳城市试点,加快推进黄山风景区“零碳”景区建设,积极打造绿色零碳文旅标志地。

(二)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大”攻坚,深化点源、面源、移动源“三源”共治,严格落实“五控”措施,强化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推动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全面提升企业VOCs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着力推进农村茶菊加工燃煤炉灶替代,优先更新国省控站点周边乡镇燃煤炉灶,推动农户燃煤炉灶清洁化改造。加大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测执法力度,推广新能源出租车,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持续开展施工、道路等扬尘管控专项行动。加强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健全空气质量预警调度及排查处理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区县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激励办法,全力保障亚运会期间空气质量稳定。强化声环境功能区管理,实施噪声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三)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加强水质目标管理,推深做实“一断一策”,强化汛期污染强度分析运用。推深做实新安江流域生态环保工作,按照治水先治岸、治污先治源的思路,谋划实施新安江生态环境提升三年行动。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组织开展新安江入河排口溯源整治。强化水质预警监测与形势研判,谋划实施新安江中心城区段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持续推进省审计厅饮用水水源地专项审计调查反馈问题整改,协调歙县城区备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调整技术审查,完善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勘界立标,推进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深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推广新安江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成功做法和经验,申报其他流域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推进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和医疗机构水污染治理设施监管工作。

(四)稳步推进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持续推进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源头防治行动。开展“一住两公”、需开发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推进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组织开展《黄山市“十四五”地下水考核点位水质保持方案》中期评估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环境现状调查评估。着力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排查整治农村黑臭水体,完成33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31个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和24个行政村环境整治任务。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问题排查整治,着力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深入实施乡村生态振兴战略,持续开展乡村生态振兴试点乡镇、试点村建设。强化畜禽养殖污染环境监管,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五)加强固体废物、新污染物和辐射安全管理。持续强化固体废物监管,组织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屯溪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贮转运点建设,严查跨区域违法倾倒危险废物行为。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扎实开展尾矿库治理“回头看”,强化尾矿库分类分级管理。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防治。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日常监管。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持续开展辐射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开展辐射安全及监管培训,提高辐射监管能力和水平。

(六)全力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以太平湖流域局部生态破坏问题为重点,对历次中央和省级督察转办信访件办理情况开展“回头看”,持续抓好整改调度、督查督导、验收销号等工作,确保各类问题按时保质完成整改。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要求,常态化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持续按季拍摄市级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动态建立2023年度“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清单。加强责任倒查,鼓励主动发现问题、惩罚被动发现问题,推动生态环境问题早发现、早解决。扎实开展定点接访、下沉接访和带案下访,推动环境信访问题得到根本解决。积极引导和鼓励公众参与生态环境监督举报,公布一批有奖举报典型案例。

(七)持续强化自然生态保护监管。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行动和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扎实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提升行动,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积极探索“两山”转化有效途径,指导屯溪区、黟县开展“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以县域为单位,全面启动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加快推进歙县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试点工作,积极申报全球环境基金第8期(GEF-8)项目资金。探索建立长三角区域生物多样性联合保护机制,谋划建设长三角区域生物多样性体验展示中心。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八)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改革攻坚。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试点,修订完善《新安江水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拓展排污权交易范围和交易指标,探索大气排污权交易试点。总结推广望丰EOD项目做法和经验,谋划实施黄山区太平湖流域、祁门县阊江流域、黟县黟山南岸、屯溪国际会客厅、休宁县生态环境治理修复等EOD项目。深化与金融机构合作,拓宽生态环境保护投融资渠道。进一步完善新安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探索开展资金、产业、人才等多种补偿方式,联合杭州市发布实施《新安江流域水环境共同保护规划》。积极申报争取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加大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监督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完善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推动生态环境统计改革,完成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建设。

(九)加快建立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深入推进智慧环保建设,强化信息化系统建设和应用,健全网络和数据安全体系。继续实施“双随机”检查。完善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实施差异化监管。深入推行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制度。开展全市工业领域大气污染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持续打击自动监控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加快构建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三个全覆盖”为核心的非现场执法监管体系。深化新安江、阊江流域上下游联合执法。继续开展监测人员业务培训和持证上岗考核工作。持续推进污染源自行监测,扎实推动声环境自动监测、交通环境污染专项监测,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继续实施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升行动,强化国省控监测站点周边环境风险管控,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联合监管。探索研究新污染物监测以及生物多样性监测。强化重点领域环境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建立市县跨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完成南阳实践实施河流“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编制工作。加强生态环境普法工作,做好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加大生态环境宣传力度,认真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加强“生态振兴之声”宣传,探索创新政务新媒体宣传。举办2023年六五环境日暨环保宣传周活动,继续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积极创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基地。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平安建设和扫黑除恶斗争。认真做好法治建设、国防动员、保密、文明创建、双拥、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三、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始终坚持把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紧跟总书记、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各项建设。强化压力传导,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认真抓好省厅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以整改成效检验政治监督成果。

(二)加强思想理论武装。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首要政治任务,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精心组织学习,广泛开展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局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春季培训班、党的二十大集中轮训和党务干部培训,用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周五环保课堂”等形式,提升干部职工理论素养。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巩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加强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能力建设,调整优化党支部设置,指导所属党支部如期换届,严格落实新任党支部书记任前谈话制度,组织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和日常考核。扎实开展党支部提升行动,扎实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入融合,探索打造“一支部一品牌”,积极培育基层党建工作品牌。深入开展“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和党建、业务“双优”党支部创建活动。创新开展党内组织生活方式,加强党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加强对区县分局党建工作的督查指导。坚持党建带群团,加强统一战线工作。

(四)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贯彻全省、全市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大会精神,按照“一以贯之五做到”、“踔厉奋发五提升”要求,持续深化作风建设集中教育,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优化企业监管方式,全面提升工作效能。严格执行为基层减负举措,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过度留痕、形式主义隐形变异等问题。紧盯重要时间节点,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强化监督检查。

(五)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纪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加强对“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的监督,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从严抓好班子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完善风险防控措施。持续开展“以案为鉴、以案示警”警示教育,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组织开展以整治“两违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审计调查发现问题”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与驻局纪检监察组定期会商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形成有力震慑。

(六)着力打造生态环保铁军。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实干实绩用人导向,配好班子选好干部。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持续推动市局、区县分局及区县大队干部异地交流任职。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派优秀年轻干部跟班学习、挂职历练。强化年轻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落实新入职人员廉洁谈话制度,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完善区县分局、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持续开展“理论大学习、业务大培训、岗位大练兵”,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综合能力和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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