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996/202303-00031 信息分类: 新闻发布会及其他发布实录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3-03-1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新闻发布会实录】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新闻发布会

作者: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3-14 15:26 信息来源: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次数:

发布主题: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3年3月14日

发布地点:黄山市政府新闻发布厅

新闻发布人: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鲁海宁

发布实录: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主要生态指标继续保持全国一流、全省首位,全市PM2.5年均浓度首次进入“10”时代(19μg/m3),大气、水环境质量分别排名全国第4位、第29位,新安江皖浙街口断面P值为0.70,为历史最优水平,连续11年达到考核要求,黄山市获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称号,新安江(黄山段)上榜全国首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系全省唯一。

2023年,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市委七届四次全会和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扎实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生态型国际化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提供优良的生态环境保障。

在扎实推进全市生态环保重点工作,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的同时,重点开展“四大行动”:

1.开展EOD项目建设复制推广行动。一是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建设,进一步总结复制推广望丰EOD项目模式,积极谋划黄山区太平湖流域生态修复提升与产业转型发展、黟县黟山南岸生态治理与乡村振兴、祁门县阊江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等EOD项目,抢抓关键窗口期,推动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和产业绿色转型升级。二是积极申报全球环境基金第8期(GEF-8)项目资金。抓住今年省生态环境厅在歙县开展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试点工作契机,组织开展新安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深入谋划实施新安江流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同时,探索建立长三角区域生物多样性联合保护机制,谋划建设长三角区域生物多样性展示中心,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黄山。

2.生态环保领域改革攻坚行动。一是进一步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试点。抓住全省推广我市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机遇,积极拓展排污权交易范围和交易指标,逐步将8个省级以上园区纳入交易范围,将交易指标拓展到总磷以及部分有机物和重金属指标。同时,积极探索大气排污权交易试点,力争1个区县参加长三角跨区域重点大气污染物指标排污权交易。二是探索开展“零碳”景区试点工作。依托黄山风景区碳资源优势,探索景区碳资产开发与管理,推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积极打造绿色零碳文旅标志地和国家级近零碳排放示范地。

3.新安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深化拓展行动。谋划实施新安江生态环境提升三年行动,进一步完善新安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探索开展资金、产业、人才等多种补偿方式,推动建立投入与收益相匹配的新安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考核机制。同时,联合杭州市发布实施《新安江流域水环境共同保护规划》。

4.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提升行动。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全力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积极探索“两山”转化有效途径,支持屯溪区、黟县开展“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同时,积极组织申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践地,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再探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