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局总工程师何文英:2022年全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和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新闻发布会
问: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答:一是高位推动抓整改。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坚持“一线工作法”,亲自安排整改工作,协助解决难点问题,每月开展明察暗访,高位推动问题整改提质增效。
二是统筹推进抓整改。坚持周调度、月通报、年考核,采取提示、警示、督办、督查等综合手段,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统筹推进全市“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应于2022年底前完成整改的47个中央和省级层面交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是举一反三抓整改。按照省委、省政府“自查从宽、被查从严”要求,按月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按季度拍摄市级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并开展畜禽养殖场、重点流域岸线、自然保护地等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加大问题排查主动性。全年市县两级共自查问题155个,完成整改114个、按时序整改41个,推动同质性、衍生性、关联性问题一体发现、一体整改、一体见效。
四是建章立制抓整改。制定出台《黄山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常态化排查整改工作实施办法》《黄山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实施办法》,建立问题发现、交办、整改、验收、销号、考核、问责全流程制度体系,形成主动发现问题、积极解决问题工作闭环,进一步规范整改、严格整改、彻底整改,推动取得更大成效。
问:开展生态环境执法行动
答:一是持续抓好日常执法监管。统筹抓好污染源“双随机”抽查和排污许可执法检查,加大日常执法监管力度。“双随机”全年共抽查企业(项目)448家次,排污许可执法检查覆盖企业126家,共发现环境问题企业133家次并责令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97家次,剩下36家次按时序整改,并对其中4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二是深入推进专项执法行动。根据省生态环境厅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全年累计开展了饮用水水源地、化工行业、“散乱污”企业、畜禽养殖场、建设项目“三同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危险废物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共9个标志性环保专项执法行动,推动系统解决有关领域、有关行业存在的共性问题,有力保障今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以及生态环境安全稳定。
三是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通过日常执法、专项执法、信访办理等手段,严查严惩环境违法行为。全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267人次,检查企业1047家次,查办了违法排污、倾倒固体废物、机动车排放检测造假等行政处罚案件44件,罚款352.765万元,办理《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7件,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切实维护法律权威。
四是切实转变优化执法方式。提高“双随机”联合抽查比例,占总抽查任务的88%,进一步做到上一次门查多项事。深入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对纳入正面清单的48家企业以非现场监管为主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并优先推荐各类评优,发挥正向激励作用。深入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三个全覆盖”,积极运用无人机等非现场监管手段,进一步减少对企业的打扰。落实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制度,全年共办理免予行政处罚案件3件,既保证了执法的力度,也体现了执法的温度,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咨询渠道:
咨询单位: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咨询电话:0559-2320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