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安徽省转办第31批信访件(涉黄山市5件)
10月20日起,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徽,开展为期1个月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截至11月20日9时,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安徽省协调联络组向黄山市交办28批群众信访举报件89件,其中第31批次5件,涉及环境问题5个,分别为大气环境问题1个,噪音问题2个,水环境问题1个,生态问题1个。涉及屯溪区、黄山区、黄山高新区、歙县与黄山学院。
上述信访件已全部转交相关责任单位办理。按照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信访件的办理情况在10日内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同时向社会公开。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黄山市协调联络组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