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了“黄山市休宁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整治不彻底,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问题(问题编号:65号)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黄山市休宁县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整治不彻底,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二、整改实施主体
黄山市委、市政府
三、重点措施
1. 完善休宁县一、二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隔离防护、应急导流等设施建设,2021年底前完成。
2. 依法依规排查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3. 形成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能力,2022年6月底前实现实时监测,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监督管理。
四、目标任务
符合《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
五、完成时限
2022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 已修缮休宁县一水厂、二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破损的隔离防护栏,两个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已全部落实隔离防护措施。已完善休宁县一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穿越道路的应急导流设施,并在两个水源地保护区重要节点增设视频监控5处、标识标牌10个。
2. 制定了《休宁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巡查工作制度》,属地乡镇每日安排专人对辖区内水源地保护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并登记建档。截至2022年6月底,共发现问题58个,均在第一时间整改到位。重点对休宁县一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相关问题进行整改,一是休宁县一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海阳镇瑯斯村12户空置房屋已全部完成拆除。二级保护区内1户原住民建成三格式化粪池和生活灰水收集池,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用于灌溉,不直接排放至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一、二级保护区交界处的齐云山镇兰渡村下窑组32户原住民生活污水已集中收集处理。二是清理二级保护区内倾倒的建筑垃圾,并完成生态复绿约1000平方米。三是制定了一级保护区内茶园种植农药、化肥科学施用方案,逐步递减农药、化肥用量,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农药。
3. 已在休宁县一水厂、二水厂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各设置1处水质自动监测站,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实现水质自动监测能力。同时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例行常规监测,2021年四个季度(其中第四季度开展水质全分析监测)和2022年第一、第二季度,休宁县一水厂、二水厂饮用水水源地各项水质指标均达标。修订备案了休宁县一水厂、二水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1年10月开展了应急演练。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反映。
监督电话〔安徽省生态环境厅〕:055162379305
电子邮箱〔安徽省生态环境厅〕:anhuiepi@163.com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