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3-01-04 14:46信息来源: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2021年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一些地方不惜牺牲环境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合肥巢湖市为获取建设用地指标,多次假借“残次林”土地整理名义,毁林造地。2018年9月,受巢湖市政府委托,原巢湖市国土资源局召集巢湖市林业局等单位,对2018年度拟实施的“残次林”土地整理项目进行论证,在巢湖市林业局明确反对并退出会议的情况下,其他参会单位仍然同意实施相关项目。督察发现,2018年以来,巢湖市毁林造地面积超过1400亩,其中公益林约270亩”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一些地方不惜牺牲环境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合肥巢湖市为获取建设用地指标,多次假借“残次林”土地整理名义,毁林造地。2018年9月,受巢湖市政府委托,原巢湖市国土资源局召集巢湖市林业局等单位,对2018年度拟实施的“残次林”土地整理项目进行论证,在巢湖市林业局明确反对并退出会议的情况下,其他参会单位仍然同意实施相关项目。督察发现,2018年以来,巢湖市毁林造地面积超过1400亩,其中公益林约270亩。

二、整改实施主体

黄山市委、市政府。

三、重点措施

根据省委、省政府《安徽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皖发〔2021〕30号)要求,制定了市级整改方案(黄环督改〔2021〕5号),加快推进问题整改工作。

(一)举一反三,对2018年以来全市违规毁林造地问题进行查处整改。

(二)严格落实林长制,压实各级林长职责,落实长效机制。

四、目标任务

占用林地恢复,符合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16)相关标准,面积不减少。

五、完成时限

2022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一)认真组织,积极开展摸底排查。根据省林业局、省自然资源厅的统一部署,2022年5月下旬至6月上旬,市林业局、市资规局组织各区县对所在乡镇、林场2018年以来毁林造地问题进行认真摸排。经全面排查,全市未发现土地整理项目毁林造地问题。

(二)强化联动,建立联合审查机制。2022年2月底,市资规局印发了《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验收确认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在土地整理项目实施过程中涉林情况的审查程序,通过部门间相互协作,防止土地整理项目毁林造地问题发生。

(三)压紧压实各级林长责任,健全林长履职机制。我市2019年率先颁布实施《黄山市林长制规定》,2022年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林长履职效能的工作举措》,建立总林长令等7项制度举措,进一步压实各级林长职责。截至目前,全市共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1948名,护林员2352人,基本形成纵向贯通、全面覆盖的林长制工作网络。2022年来,各级林长开展巡林3.4万余次,防止毁林造地行为的发生。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17日,共10个工作日)向省林业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634389;

电子邮箱:ahslyjzgb@126.com。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