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公开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整改措施清单
2023年12月5日至12月19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并于2024年4月2日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报告。黄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了《黄山市贯彻落实2023年安徽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以下简称《整改措施清单》)。
黄山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从快、从严、从实抓好湿地公园问题整改,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保护好湿地公园生态环境,推动形成边界清晰、区划科学、保护有效、绿色发展的湿地公园空间格局,加快建设大黄山世界级休闲度假康养旅游目的地。
针对督察报告反馈的问题,黄山市梳理形成11项整改任务,逐项建立问题、措施、标准、责任“四项清单”,制定了《整改措施清单》。其中,立行立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1个,2024年度完成整改任务7个,2025年度完成整改任务3个。同时,对标对表推进反馈问题逐个整改落实、逐项验收销号,确保改彻底、改到位、改出实效。
《整改措施清单》提出4项重点任务,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湿地保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抓好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湿地公园保护责任,推动问题整改取得实效。二是加快推进湿地公园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清单化、闭环式推进问题整改,从严把关验收,推动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同时,常态化开展工作调度、盯办抽查,强化整改工作跟踪问效,压紧压实问题整改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压茬推进督察发现问题见底清零。三是有力推动湿地公园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完善河(湖)长制体系,分层建立湿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湿地保护合力。持续推进湿地公园整合优化,推动形成边界清晰、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地空间格局。强化建设活动管控,加强对涉及湿地公园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湿地保护措施等内容审查。建立健全部门共享的湿地公园视频监控体系,落实落细湿地公园常态化巡护。四是更好释放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红利。学习优秀湿地公园保护利用模式,大力推动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结合问题整改和生态修复,积极推进太平湖南岸岸线空间贯通和开放,着手开展安徽休宁横江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修编,积极培育屯溪三江省级湿地公园文旅融合新业态,协同推进湿地公园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黄山市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抓紧抓实调度督办,全力以赴推进整改,不断提升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加快建设山水秀美的生态强市。
附件:黄山市贯彻落实2023年安徽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
中共黄山市委
黄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9日
附件:
黄山市贯彻落实2023年安徽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
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
序号 |
具体问题 |
重点措施 |
目标任务 |
整改实施主体 |
验收(监管)单位 |
完成 时限 |
1 |
黄山市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湿地保护修复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没有学深悟透,履职尽责不够到位,日常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
1.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湿地保护修复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努力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切实增强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工作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2.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按照本整改方案要求,从快、从严、从实推进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常态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推动各类问题早发现、早解决。 3.拓宽“林长、河长制+”工作模式,各级林长、河湖长开展湿地公园巡护检查。充分发挥市、县、乡、村四级责任体系作用,分层建立湿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层层压实责任,形成湿地保护合力。 4.建立健全湿地公园管理机构日常巡护机制并严格执行,健全部门共享的湿地公园视频监控体系,提升“人防+技防”监管能力,实现湿地公园巡护全覆盖。 |
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湿地保护修复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湿地保护长效机制和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日常监管巡护做到全覆盖。 |
各区县委、区县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市古徽州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林业局、市环委办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2 |
违规建设与占用问题仍然存在。2020年4月,黄山区在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安徽太平湖国家湿地公园龙门乡轮渡村原住民居住点安置9户因高铁建设搬迁的居民。 |
1.由黄山区委、区政府就龙门乡轮渡村(汪家)高铁安置点项目现状对湿地公园生态影响组织开展评估,编制评估报告并组织专家论证,明确项目处置意见。 2.根据评估及专家论证意见,做好龙门乡轮渡村(汪家)高铁安置点项目区域生态环境相关保护工作。 |
完成高铁安置点项目生态影响评估报告编制及专家论证,项目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常态化有效落实。 |
黄山区委、区政府 |
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 |
2024年9月底 |
3 |
违规建设与占用问题仍然存在。休宁县万安镇角村复垦土地过程中,擅自将屯溪三江省级湿地公园恢复重建区3.8亩滩涂地覆土填埋。 |
1. 对违规填埋在屯溪三江省级湿地公园3.8亩滩涂地的覆土进行全面清理,2024年6月底前完成。 2.按照《湿地生态修复技术规程》,制定原覆土填埋区域生态修复方案并对照实施完成,2025年3月底前完成。 |
违规填埋的覆土全面清理,区域生态环境得到恢复。 |
休宁县委、县政府 |
市林业局 |
2025年3月底 |
4 |
违规建设与占用问题仍然存在。南潜路改建工程、休宁县古城岩状元文化展示休闲广场项目分别占用休宁横江国家湿地公园2亩、0.6亩,未履行湿地公园占用手续。 |
1.由休宁县委、县政府就2个项目现状(南潜路改建工程、休宁县古城岩状元文化展示休闲广场项目)对湿地公园生态影响组织开展评估,编制评估报告并组织专家论证,明确项目处置意见,按程序处置,2024年底前完成。 2.根据评估及专家论证意见,做好2个项目区域生态环境相关保护工作。 |
完成南潜路改建工程、休宁县古城岩状元文化展示休闲广场项目生态影响评估报告编制及专家论证,项目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常态化有效落实。 |
休宁县委、县政府 |
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 |
2025年3月底 |
5 |
问题排查整改不够有力。2023年4月,全省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黄山市仅上报湿地公园问题6个,其中5个为倾倒垃圾问题,本次督察发现的违规建设问题均未上报,问题排查不到位。 |
1.组织开展2024年湿地公园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发现问题全部纳入“安徽省‘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调度系统”实施整改。 2.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结束后,继续将湿地公园作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 |
进一步排查整治一批湿地公园生态环境问题。 |
屯溪区委、区政府,黄山区委、区政府,休宁县委、县政府 |
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 |
2024年底 |
6 |
问题排查整改不够有力。黄山新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中将约45立方米弃土倾倒于休宁横江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内,并在该区域堆放砂石等建筑材料。 |
1.依法依规对黄山新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违规倾倒弃土和堆放建筑材料行为进行调查处理,2024年底前完成。 2.立即对倾倒的弃土和堆放的建筑材料进行清理。 3.按照《湿地生态修复技术规程》,制定原弃土倾倒和建筑材料堆放区域生态修复方案并对照实施完成,2025年3月底前完成。 |
违法违规问题调查处理到位,弃土和建筑材料完成清运,区域生态环境得到恢复。 |
休宁县委、县政府 |
市林业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2025年3月底 |
7 |
问题排查整改不够有力。安徽太平湖国家湿地公园南安村附近有多处建筑垃圾倾倒点。 |
1.立即清理安徽太平湖国家湿地公园南安村附近倾倒的建筑垃圾。 2.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安徽太平湖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倾倒问题,并常态化做好湖面及岸线垃圾打捞清理工作。 3.在安徽太平湖国家湿地公园合理设置禁止倾倒垃圾警示牌,公布举报电话,加强日常巡护,发现倾倒垃圾问题及时清理。 |
倾倒的垃圾完成清理,举一反三工作取得实效,常态化做好日常巡护和湖面及岸线垃圾打捞清理。 |
黄山区委、区政府 |
市林业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 |
2024年9月底 |
8 |
问题排查整改不够有力。休宁横江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内还存在使用地笼捕鱼的现象。 |
1.在休宁横江国家湿地公园合理设置禁捕警示牌,公布举报电话,并向沿河村民宣传禁捕政策和湿地保护法律法规。 2.加强日常巡护,在休宁横江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开展清网清笼行动。 3.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在湿地公园范围内非法捕捞行为。 |
清理非法捕鱼地笼、网具,日常巡护和执法监管进一步加强,湿地公园范围内基本无非法捕捞行为。 |
休宁县委、县政府 |
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 |
2024年9月底 |
9 |
问题排查整改不够有力。2023年1月《互联网舆情·每日动态》反映,屯溪三江省级湿地公园内有车辆每晚向河中倾倒建筑垃圾。屯溪区建立了相关问题发现处置整改联动机制,但落实不到位,现场检查发现,舆情反映的点位周边仍有生活及建筑垃圾堆积。 |
1.立即对舆情反映点位周边处置整改不彻底的生活及建设垃圾进行全面清理。 2.按照《屯溪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发现处置整改联动机制》有关规定,加强联合执法,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屯溪三江省级湿地公园范围内生活及建设垃圾堆积问题,并常态化做好河面及岸线垃圾打捞清理工作。 3.在屯溪三江省级湿地公园合理设置禁止倾倒垃圾警示牌,公布举报电话,加强日常巡护,发现倾倒垃圾问题及时清理。 4.就舆情反映点位周边生活及建筑垃圾问题整改不彻底情况,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压实属地监管责任。 |
舆情反映点位周边生活及建筑垃圾全面清理,举一反三工作取得实效,常态化做好日常巡护和河面及岸线垃圾打捞清理,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压实。 |
屯溪区委、区政府 |
市林业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 |
2024年9月底 |
10 |
湿地公园管理存在短板。休宁横江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一期)实施了三条农田氮磷拦截沟渠工程,但湿地公园管理处未按设计方案落实水生植物管护、反硝化除磷等装置维护工作。 |
严格按照农田氮磷拦截沟渠工程设计方案和工程建设要求,开展水生植物管护和反硝化除磷等装置维护。 |
严格按设计要求开展工程后期管护,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目标。 |
休宁县委、县政府 |
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
2024年9月底 |
11 |
湿地公园管理存在短板。黄山市湿地公园管理能力不足、巡护范围不能全覆盖等问题普遍存在,其中休宁横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无在编专职人员,安徽太平湖国家湿地公园巡护范围仅涵盖总面积的14%左右。 |
1.落实休宁横江湿地公园管理处在编专职人员至少1人,并统筹“林长”“河湖长”等相关方面人员,充实休宁横江湿地公园管理处人员力量。 2.统筹安徽太平湖国家湿地公园沿湖6个乡镇“林长”“河湖长”力量开展巡护管理。 3.建立健全湿地公园管理机构日常巡护机制并严格执行,实现巡护范围全覆盖。 |
休宁横江湿地公园、安徽太平湖国家湿地公园巡护力量得到加强,各湿地公园健全日常巡护机制,实现巡护范围全覆盖。 |
屯溪区委、区政府,黄山区委、区政府,休宁县委、县政府 |
市林业局、市水利局 |
2024年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