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十二批交办信访件查处情况
安徽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6月24日(第二十二批)交办我市的2件信访件,截至6月30日,已办结0件。其中,经查属实的2件,不属实0件,责令整改1件,立案处罚0件,拘留0人,问责0人,约谈0人。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是否属实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LD202401016 | 反映屯溪区阳湖镇青山塘小区后方为山体,周边居民在山上种菜、修坟,认为破坏了山体植被,造成水土流失,引发近期部分山体塌方。 | 屯溪区 | 其他 | 部分属实 | 经屯溪区核查,情况下: 1.青山塘小区后方种菜区域“三调”土地类别为旱地,不作为林地管理。未发现有坟。该片地块为村民自留地,可进行耕种。 2.经现场勘察,滑坡地块6月20日遭遇短时强降雨,大量雨水深入岩土体裂隙,致使该处山坡岩土体含水饱和,自身荷载增大,抗剪性下降,从而发生滑坡。 |
1.设立警示标识牌,提醒周边居民远离滑坡区域,避免造成安全风险。 2.汛期结束后立即安排专业人员对滑坡区域进行处理。 | ||
2 | WX202401417 | 反映祁门县新城区新城壹号小区内2栋未实行雨污分流,雨污混流进入污水管。近日大雨导致污水井溢满,楼顶平台雨水又不能及时排出,从居民家中下水道口溢出。 | 祁门县 | 其他 | 部分属实 | 经祁门县核查,情况如下: 该小区已实施雨污分流。经走访排查,发现2幢3楼住户厨房下水道存在溢流现象。 | 要求物业公司尽快查明该住户厨房下水道溢流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