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动真碰硬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
一是制度先行。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制定《黄山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常态化排查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将排查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二是警示曝光。深入现场查找问题、拍摄问题,制作《2021年第一季度黄山市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组织各地各单位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集中观看,披露问题19个,正在抓紧推进整改落实。
三是持续自查。按季度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第一季度排查19个问题、完成整改14个;开展规模畜禽养殖场环境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发现42个问题、完成整改41个;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正在全面开展新安江、阊江、太平湖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
四是“回头”审视。在2022年已开展两轮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的基础上,近期组织市直行业主管部门直接下沉一级,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共232件群众信访件进行全覆盖“回头看”现场核查,确保改彻底、改到位、不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