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多源同管”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
近日,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一季度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和全省16个地市空气质量排名,我市排名居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第8位、全省首位,全国排名同比提升3个位次。
一是推进农村散煤治理。制定印发《黄山市2023年度菊花加工热源替代项目实施指导意见》,从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中安排600万元,用于菊花加工燃煤炉灶清洁化替代,加快推动农村茶菊加工燃煤淘汰。
二是强化工业领域问题排查。组织开展工业领域大气污染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采用区县自查,交叉互查和市级督查的方式推进工业领域问题排查整治。自查阶段共检查重点企业65家,发现问题40个,已完成整改17个。常态化开展涉VOCs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累计排查工业企业170家,加油站86个,涉及调查单元475个,累计发现问题108个,已完成整改89个,剩余19个按时序进度整改。
三是开展扬尘污染治理。持续开展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2023年一季度排查发现存在扬尘污染问题项目25个,问题49个,已完成整改47个。同时,组织开展2022年度扬尘污染问题“回头看”。
四是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排编码和抽测,2023年以来已摸排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660余台,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120余台,督促超标机械限期完成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