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深入推进臭氧污染防治攻坚
为有效应对今年以来异常高温天气,黄山市进一步加大臭氧污染防治力度,着力抓好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减排,臭氧污染防控攻坚取得显著成效,今年以来未发生臭氧污染天气。
一是加快推进VOCs综合治理。摸排年度重点企业治理项目11个,按时序进度开展治理,确保按期完成治理目标。徽州区循环经济园区7家聚酯生产企业完成废气综合治理“绿岛”项目建设,实现同类型、邻近企业废气集中治理。抓好重点企业废气深度治理,推进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废气治理二期工程建设,提升企业过程控制、末端治理水平,减少VOCs排放。
二是强化重点企业科学监管。指导10家年排放挥发性有机物1吨以上的重点企业编制“一企一案”,强化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控。结合挥发性有机物突出问题排查,进一步加强企业VOCs排放标准宣贯,加快推进企业涉VOCs突出问题整改。徽州区、歙县循环经济园完成园区智能化监管项目建设,园区51家重点排放企业安装在线监控并设置厂界无组织排放在线监测点,实现重点企业实时化、科学化、智能化监管。
三是深入推进移动源污染防治。今年以来生态环境、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8次,抽测柴油货车233辆次,对10辆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依法予以处罚。开展15家机动车检测机构全覆盖检查,加强机动车检测机构监管,对1家环检机构检测过程弄虚作假行为依法予以10万元的罚款并限期整改。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排登记,截至目前已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2510台,组织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执法,对7台排放不达标的机械要求限期治理。加快推进老旧车淘汰,2022年上半年,淘汰老旧车辆2313辆。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围绕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减排,强化对汽修喷涂、餐饮油烟等面源监管,积极采取有效应急减排措施,降低本地臭氧污染物的生成,有效遏制臭氧污染,确保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稳定优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