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问“二污普”!一文读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除了全国人口普查、全国经济普查,全国污染源普查也要开始了。
与前两大普查相似,污染源普查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涉及到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不同的是,这项普查更加专业,技术难度也更高。
全国污染源普查,查什么?怎么查?为什么查?3月29日,在生态环境部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主任洪亚雄详细解读了这项被业内称为“二污普”的工作。
一问:为什么要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只有污染源干净了、管住了,我们的环境才能干净,所以污染源普查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污染源普查是全面摸清建设美丽中国生态环境家底的一次行动,是重大的国情调查,也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对于准确判断我国当前环境形势,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短板具有重要意义。
二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查什么?
首先,要对环境质量进行一个深刻分析,确定影响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物和敏感污染物(如某些重金属)有哪些;
第二,根据这些污染物,寻找这些污染物的排放源;
第三,根据这些污染源,调查它们的基本信息和活动水平。基本信息包括:在什么地方,生产什么东西,需要什么原料等;活动水平包括:生产了多少产品,消耗了多少原料,排放了多少污染物,采用了什么样的治理手段等。根据基本信息和活动水平,核算它的污染物排放量,再用污染物排放量倒推,看它能不能说清楚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
这样就形成了污染源普查的逻辑思路:由环境质量确认污染物,由污染物追溯污染源,由污染源来调查它的基本信息和活动水平,由基本信息和活动水平核算它的排放量,最后建立排放量与区域环境质量的关联,形成闭合循环。
三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要达到什么成果?
第一个成果是获得一套可以反映影响环境质量的污染物排放源的基本信息、活动水平和排放水平数据;
第二个成果是形成一套可以动态更新的污染源名录库,并通过数字地图予以表达。普查成果最终都要落在一张数字地图上,将来点击这张地图上的任何一个区域,它的污染源信息都可以表达出来,如在什么地方、生产什么、排放什么等;
第三个成果是形成一套科学的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的核算方法。污染源普查与人口普查和经济普查不同,它所需要的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都是计算出来的,如排到水中的氨氮、化学需氧量,排到空气中的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等,这些指标都必须通过一套科学的核算方法才能获得。
四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普查员如何组成?
初步估计,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大约需要60万名左右普查员。
来源一是网格员,现在全国已经有很多环保网格员或环保管理员,他们对自己负责区域里的污染源状况比较清楚,有利于摸清各个网格(即普查小区)的污染源状况。此外,由于网格员队伍相对稳定,这也能够为今后普查数据的更新提供直接支持。普查采集软件留有接口,当网格员发现新的污染源后,可以通过一定程序将其增补入名录库,这样就能实现名录库的动态更新;
来源二是在校大中专生,这次污染源普查要采用先进的手持移动终端,即PDA,大中专生群体更善于使用这些工具。据统计,现在在校的大中专生约有3700万,如果有1%的参与进来,就有37万人,再加上网格员,基本上就能满足60万普查员的人数要求。
五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如何实现全覆盖?
就像人口普查关键是查清楚那些非户籍人口一样,污染源普查最重要的也是搞清楚那些“散乱污”企业,这些企业在工商、税务部门往往没有登记,而且污染排放未经治理,是正规企业的十几倍甚至几十倍。
这次污染源普查汇集了各个部门的数据,首先要对这些数据进行清洗比对,筛选掉那些不排污的行业,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
下一步是通过清查进行摸排,由各市县进行。一是去粗存真,就是把清查名单中那些已经关门、不生产的企业剔除掉,留下2017年还在生产的;二是查漏补缺,就是把不在名单中的“散乱污”企业补充进来,这也是为什么希望那些网格员参加普查的原因,因为他们对所属小区的情况最清楚。
六问:污染源普查专业性较强,基层能力不足怎么办?
很多企业主都处于这样的一个状态,你问他生产了多少产品他很清楚,但你问他排了多少COD和二氧化硫,他就不知道了。污染物排放核算的专业性是非常强的,所以必须充分利用第三方的力量,购买第三方服务。
首先要建立一套科学的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市县一级的力量相对薄弱,所以要将专业素质较高、对核算方法比较了解的队伍作为第三方力量,帮助地方做好普查工作;
其次,普查数据上来以后,希望建立一个第三方队伍,对于这些市级、省级的最后汇总的数据进行核查,看它们能不能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区域环境质量。
七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在质量方面有何要求?
这次普查的质量要求是六个字“全面、真实、一致”。“全面”体现在反映环境质量的污染物必须全面、排放污染物的污染源必须全面;“真实”就是对污染源排放量的核算方法必须科学、对污染源调查的数据必须真实;“一致”则是要与经济社会的活动水平一致、与区域环境质量一致。
如何保证“全面、真实、一致”?首先要从技术上保证,保证清查、试点、核算方法的科学性;
其次在管理方面,要做到“全员控制”和“全过程控制”。“全员控制”是对污染源普查技术工作人员做大量的培训,国家层面侧重于对省里面的培训,省再对市县培训;“全过程控制”是在普查的每一个过程,国家要随时下去对地方进行抽查和现场核查,看你的数据准不准确。
最后是结果管理,所有的数上来以后,国家要通过第三方进行抽查核查,通过这些措施来保证普查工作的质量。
另外,按照有关法律要求,污染源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调查,并应如实按时填报污染源普查报表,不能拒绝、推诿、阻挠调查,不得虚报、瞒报和拒报,不得转移、隐匿、伪造、篡改原始材料。如果出现拒报,瞒报等违法行为,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核算方法是什么?
初步考量主要有三种方法:
第一是法律认可的监测数据,如在线监测、监督性监测等,可以用来核定排放量;
第二,如果没有监测数据,有一些是适合物料衡算的,就采用物料衡算的方法来核算。即:工业生产当中进去了多少物料,就必然会出来多少,因为物料是平衡的,没出来的就是排放量;
第三,既没有监测数据,也不适合物料衡算的,则采用产排污系数。就是通过科学的抽样,归纳出产排污系数,由产排污系数核定它们的排放量,这一类的企业也特别多。
九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如何分工协调?
这次普查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来开展。
国家层面,国务院的16个部门都加入了领导小组。地方层面,污染源普查是属地责任,县级以上的政府必须担负起来污染源普查的责任来。
总的来说,这项工作不是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事,各个部门、各级政府都要担负起自己的责任。朱熹有云,“向来枉费推移力,此日中流自在行”,说的就是外部环境好了,事情的推动就会非常顺利。污染源普查也是一样,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各个部门、各级地方政府积极支持,社会各方积极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就一定能够顺利地开展。
(来源:华夏时报网 记者:马维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