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抓好三个落实,有序推进污染源普查任务顺利实施

发布日期:2019-01-07 10:51信息来源:污控科 石大安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自2017年底普查任务启动以来,黄山市高位推动、周密部署、注重统筹、加强联动,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作用,利用好第三方技术力量,抓好普查各项任务落实。

抓保障措施落实。一是健全普查工作机制。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查工作机构,落实普查工作人员,将普查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重点任务,市政府印发普查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普查工作经费,建立普查管理制度,定期通报普查工作进展,确保工作按时序推进。二是加强普查工作宣传。利用“一网双微”、“六·五”环境日、政风行风热线等多渠道进行宣传。三是加强技术力量保障。共组织污染源普查各阶段培训8批次873人次;全市选聘普查指导员46名,普查员413名;市、县污普办均已开通普查数据传输专网,配置了污染源普查专用手持终端、电脑、设备,明确了数据处理人员。

抓普查任务落实。在全省率先启动污染源清查工作,对全市近万家工业企业及产业活动单位、生活源锅炉、入河排污口、集中式污染设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同时,组织有关区县和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业务骨干,选取具有代表性的8个重点行业企业和工业园区开展现场调查、问询,逐表逐指标进行试填报,为全面入户调查积累了经验。自9月21日全面启动入户调查工作以来,已初步完成全市工业企业及产业活动单位、生活源锅炉、入河排污口、集中式污染设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加油站等3600余个污染源的入户调查工作。

抓质量要求落实。一是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污染源普查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污染源清查质量核查工作方案》等文件制度,明确了普查质量管理要求和操作规程。二是落实好名录库清查质量核查。对各区县名录库清查工作开展了质量核查,共核查乡镇、街道30个,核查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172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6家、生活源锅炉9台、入河排污口8个、畜禽养殖场20家。顺利通过省污普办前期准备工作及清查质量核查,为全省最好的4个市之一,受到省污普办通报表扬。三是实行入户调查质量核查。共审核数据220余家次,抽查比例达7%。针对审核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并组织开展现场复核,通过核查,进一步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升了数据质量,为更准确的摸清污染源头、掌握污染物排放情况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