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要求,4月17日,《祁门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印发,《方案》明确了普查工作目标、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内容及各相关部门职责。围绕“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基本原则,由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分阶段组织实施前期准备、清查建库、全面普查、总结发布等工作。此《方案》的印发标志着祁门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展开。目前,已进入清查建库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