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召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调度会暨培训会
4月18日上午,休宁县污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调度会暨培训会,县委常委、副县长方巍同志出席会议,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和联络员参会。县污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县环保局局长丁三平同志主持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国家污普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技术规定>的通知》等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并对近期名录清查等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县委常委、副县长方巍对普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清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清查对于建立污染源名录库、确定普查对象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关系到今后我县环保决策的基础和经济发展的大事,一定要认真对待。二是要充分认识清查任务的政治性和紧迫性。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一定要牢牢把握时间节点,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三是要确保清查信息的全面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按照“应查尽查、不重不漏”的原则,全面开展清查工作,在保证准确率的同时,加快工作进度。四是要加强部门配合。各牵头单位要主动和上级对口部门加强工作对接,各配合单位要加强和牵头单位间的信息沟通和工作交流,配合完成清查工作。
会上,县污普领导小组办公室还邀请专家对普查联络员进行了清查工作培训。
会上传达学习了国家污普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技术规定>的通知》等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并对近期名录清查等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县委常委、副县长方巍对普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清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清查对于建立污染源名录库、确定普查对象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关系到今后我县环保决策的基础和经济发展的大事,一定要认真对待。二是要充分认识清查任务的政治性和紧迫性。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一定要牢牢把握时间节点,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三是要确保清查信息的全面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按照“应查尽查、不重不漏”的原则,全面开展清查工作,在保证准确率的同时,加快工作进度。四是要加强部门配合。各牵头单位要主动和上级对口部门加强工作对接,各配合单位要加强和牵头单位间的信息沟通和工作交流,配合完成清查工作。
会上,县污普领导小组办公室还邀请专家对普查联络员进行了清查工作培训。
下一步,休宁县将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在全面完成清查工作的同时,做好入河排污口监测和普查员、普查指导员选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