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三连查”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主动仗”
黄山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自查从宽、被查从严”要求,三个层次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打好问题整改“主动仗”。
一是全面排查。启动2024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聚焦省委、省政府确定的12个重点领域和我市梳理的8个重点方面,明确牵头部门和落实单位,全面深入开展大排查、大起底,发现问题建立整改“四项清单”,纳入全市“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体系一体推进,推动问题早发现、早解决。
二是重点排查。市生态环境局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统一监管职责,制定《重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方案》,组成9个工作小组,直接下沉区县对自然保护地、新安江、化工园区、环境基础设施、“散乱污”企业等重点领域进行分类排查,发现一个、交办一个、解决一个,主动发现问题、加快解决问题。
三是专项排查。聚焦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启动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攻坚行动,对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全过程进行梳理,排查整治环境问题,消除违法建设、违法排污、违规人为活动等环境安全隐患,坚决守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