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三个进一步”深入推进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

发布日期:2023-03-10 16:02信息来源:祁门县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编辑:郑乐强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进一步拧紧责任“螺丝”。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政治责任,以长江(安徽)经济带和全市生态环境警示片为镜鉴,按照属地责任、部门责任、主体责任要求,督促相关责任单位丢掉幻想、迅速行动,下定决心、坚决整改,确保中央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自然保护地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进一步深化排查整改。深刻汲取警示片披露问题的教训,按照省委、省政府“主动发现问题和被动发现问题区别对待”的要求,围绕自然保护地监管,持续深入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切实把一些平常不会查、不愿查的“老大难”问题揪出来、整治掉,全力以赴向中央和省委及全县人民交出一份问题整改和生态环境保护高分答卷。

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做到老问题不反弹、新问题不出现。推深做实林长制,以压实保护森林资源责任为基础,以强化森林资源管理为关键,全面落实属地乡镇、林业基层单位、县林业局和护林员“四个巡查”要求,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同时,将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相关规定作为建设项目使用土地审核审批前置条件,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出现违法建设项目,不断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涉及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行为,全面筑牢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