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擘画美丽生态画卷

发布日期:2020-08-19 10:28信息来源:市环境宣教信息中心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黄山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勇于探索创新,河湖长制工作多次在省河长制考核中名列前茅。新安江屯溪段为省唯一入选水利部第一批17个河长制示范河湖建设名单。今年5月,我市作为全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成效明显的地方”10个地级市之一受到国务院表彰。

守河有责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制”体系,全市共设立各级河湖长1646名,各级党政负责人为相应层级总河长,全市各级河长累计巡河45.8万人次聘请河长制社会监督员182名在全省率先向万方以上塘库和常年有水的沟渠等小微水体延伸,实现河长全覆盖。在全国率先出台地级市河湖长制地方规章《黄山市河湖长制规定》,配套出台《河湖长考核制度》《督察制度》《巡查制度》系列相关工作制度。

治河有方进一步完善河长制体系,划定河湖水系生态空间,加快河长制信息化建设,完善巡河督查机制,优化考核激励机制等有力举措,补齐河长制工作短板,推进河长制工程提升。充分发挥智慧和经验,不断创新丰富河湖管理手段与措施,涌现出生态美超市、农药集中配送、农村垃圾PPP处理模式、“河长+”等一系列创新举措,水岸同治,有力破解了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在积极推进国家级示范河建设的同时,有序推动市级示范河建设,以形成治水效果明显、管护机制完善、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为下阶段河湖长制工作提供样板。

护河有效结合全域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三大革命等工作,全力推进“两治三改”“三大革命”。整治污水管网近300公里,全市中心城区及县城污水处理厂全部按一级A标准改造提级;启动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污水PPP项目,聘用农村保洁员2791名,成立河面垃圾打捞队16支,对全市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置;开展水域岸线清理保护,拆除涉河涉湖地上建筑2.9万平方米、养鱼网箱2.6万余只、非法水上浮动设施910余座,取消沿湖建设用地223亩。开展养殖场整治,搬迁河边养殖场(户)170户,关闭郊区泔水养殖;推进全市112座农村水电站清理整改工作,根据“一站一策”整改实施方案推进整改;在全省率先实行农药零差价集中配送,建立配送网点462个,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和生物防治及有机肥料,并回收农药废弃物包装袋(瓶),积极探索一条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新路,实现了水中与岸上连动治理;全市累计关停淘汰污染企业170多家,整体搬迁工业企业90多家。全域生态环境显著改善,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一步步变成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