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四加强”不断深化作风建设
2023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会议精神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化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能若干措施》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法,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更高水平落实落地。
一是加强理论武装改作风。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纪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等,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做到学深悟透、学思践悟。利用清明、七一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传承红色基因•致敬英烈人物”“瞻仰中共一大会址·弘扬红船精神”主题党日活动,现场接受党史学习教育和红色革命教育,深刻领悟伟大建党精神和大无畏革命精神。
二是加强为民办事解难题。统筹推进全市“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42个中央和省级层面交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已销号9个、完成整改待销号4个、按时序整改29个。深入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持续加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自查整改力度,今年以来,市县两级共自查问题534个、完成整改423个,举一反三推进同质性、衍生性、关联性问题同步发现、同步解决,切实巩固整改工作成效。深入做好“送上门的群众工作”,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升初信初访办理质效。1-7月全市共处理各类环境信访477件,其中市本级91件,及时受理率和按时办结率均为100%。部署开展全市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
三是加强为企服务优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对重点项目提前对接、跟踪指导,7个项目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4个项目享受主要污染物总量“免申即享”政策。扎实推进“环企直通车”行动,截至7月底,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走访帮扶企业242家次、解决环保诉求或问题35个。持续优化环境监督管理服务,认真落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对纳入正面清单管理的48家企业实行差异化管理和体检式监督帮扶,今年以来已帮扶企业21家次,指导企业整改解决环境违法风险点9个。认真落实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制度,累计办理免罚案件6起,推动执法监管有力度、更有温度,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四是加强工作落实提效能。按照治水先治岸、治污先治源的思路,制定《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部署入河排口溯源整治等八大专项行动,巩固提升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水平,保障新安江跨省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持续推进全域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市本级和歙县、休宁县、祁门县成功获得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命名,正在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申报。深入推进杭黄生态环保合作,与杭州市联合印发《新安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连续五年印发《新安江流域生态环保合作要点》。大力推进EOD项目谋划建设,望丰项目累计完成投资6.22亿元,复制推广黄山区太平湖流域等6个EOD项目,4个纳入省级EOD项目库,累计总投资190.57亿元。持续加大生态环保领域投资纳统力度,1-7月累计完成投资5.84亿元,同比增长5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