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两年不懈追偿 成功签订赔偿协议

发布日期:2024-11-01 16:19信息来源: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法规科陈媛媛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2024年10月31日下午,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徽州区政府、徽州区生态环境分局、徽州区检察院、徽州区公安分局、生态环境损害评价单位和赔偿义务人开展徽州区石马山固废跨省倾倒案二次磋商,成功签订了磋商协议。

2022年9月案件发生以来,当地政府立即组织多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及生态恢复,垫付了所有处置费用,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程序要求,委托安徽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对案件产生的环境损害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论认为案件中的固体废物为有害物质,对倾倒场地造成了事实上的损害。案件调查中,各部门通力合作,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和跨省调查的困难,掌握了充分的一手资料证据。2024年9月6日、9月13日,市局分别对该案件进行了预磋商及第一次磋商会,磋商会上因赔偿义务人委托的代理人环保意识淡薄,对于违法倾倒有害物质所造成的环境社会负面影响认识不清,导致磋商失败。在省厅法规处指导下,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耐心与义务人沟通,宣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相关政策、法规,使其深刻认识到环境违法行为的严重性,主动要求进行二次磋商。该案经过两年不懈追偿,成功签订赔偿协议,义务人承诺于时限内赔偿该非法倾倒废物案件造成的环境损害数额,包含应急处置费用、生态环境恢复费用、生态环境期间损害量化费用和事务性费用,合计人民币24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