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培训暨工作推进会
5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培训暨工作推进会,法规科科长王辅励通过具体的生态环境损害事例阐述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出台的意义和谋划、试行、全国实施的三步历程,讲解了黄山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赔偿范围”“明确权利人”等八项主要内容,通报了制度实施以来我市的工作成效及2023年考核结果,探讨了各部门办理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农、林、水、资规、住建等市直相关部门与会人员对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进行了交流。会议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了案件办理区县全覆盖、赔偿线索上报部门全覆盖及提升案件办理数量指标要求,强调要切实落实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在各自职责内实行“应赔尽赔”;要用好市级专家库,按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对较小的案件开展专家评估,降低评估费用;要加强与司法机关联系,与环境公益诉讼充分衔接,力争2024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走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