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黄山市2025年工业领域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

黄环办〔2025〕20号

发布日期:2025-09-24 14:38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各区县生态环境分局,高新区安监环保局,局相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工业领域污染治理,提升企业污染治理与环境管理水平,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工业领域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对重点企业开展现场帮扶诊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

以徽州区、歙县化工园区企业为重点,覆盖全市的中央和省环保督察指出问题企业、生态环境部推送冒泡问题企业、省市帮扶诊断发现问题企业、列入2025年度重点工程改造项目的企业、省交办问题线索企业、信访件涉及企业、非现场执法发现问题企业、纳入年度“双随机”执法检查计划的企业等。

二、帮扶事项

(一)环保手续履行及台账记录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办理情况、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持证排污情况等。重点检查现有生产设施等与环评审批、排污许可、“三同时”验收是否相符,是否存在生产规模擅自扩大、生产工艺发生变化、超许可证排污、超总量排污等行为。

(二)治理设施环评一致性评估。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规范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工艺设计是否合理、处理规模是否匹配,对照最新的治理技术和政策要求,核实是否为淘汰落后工艺设备、低效失效治理设施。

(三)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废水、废气;根据环评及生产情况、销售记录等核算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实际产生量,对与台账、转移联单数量相差较大以及数量不清、去向不明的,核查是否存在非法排放、倾倒、处置行为。检查日常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包括废气、废水治理设施运行台账、危废产运处台账、排污许可自行监测等。

(四)环境应急管理。环境风险评估、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和演练、环境应急能力保障建设等情况。

(五)问题整改完成情况。重点核实中央和省环保督察指出问题、生态环境部推送冒泡问题、省市帮扶诊断发现问题、信访问题等整改落实情况,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等。

三、具体安排

本次行动不设具体结束时限,不划分阶段,坚持问题导向与效果导向,聚焦源头治理、过程管控和末端治理全链条,推动精准排查、即时整改和长效监管紧密结合。通过强化科技支撑与执法联动,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致力构建持续改进、闭环管理的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助力全市重点企业管控水平有效提升。

(一)重点企业帮扶。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水气科、土壤固废辐射科、行政审批科、市执法监测站等科室和二级机构人员组成帮扶组,对重点企业开展帮扶诊断。开展帮扶前应提前查阅熟悉企业环评、排污许可证、验收等资料,了解企业污染物产生环节、收集措施、治理工艺,减少现场检查时间,提高帮扶效率。入企帮扶时严格按照规范涉企检查要求,出具行政检查通知书,告知企业检查的内容和依据。帮扶结束及时向企业反馈帮扶结果,指导企业做好问题整改。

(二)夜间巡查帮扶。由区县生态环境分局常态化开展暗访和夜查,重点对化工园区、投诉热点区域随机开展巡查帮扶。局机关相关科室、二级机构组成巡查组,每周至少开展1次,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增加检查频次,并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用电监控、视频监控、FID、无人机、走航监测等发现的问题线索,开展入企检查。

四、有关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帮扶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要明确专项检查组不仅是执法组,也是指导组和帮扶组,既要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也要向企业“送政策、送技术、送方案”,指导督促企业实施整改和治理,确保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对帮扶发现问题要建立问题、措施、责任、时限四项清单,逐个推进整改销号。各区县巡查检查情况于每周五报送市局,市局对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实施定期调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各相关单位要积极总结百日攻坚行动成效,宣传推广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