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无废加油站”、“无废油库”的通知

黄环函〔2025〕17号

发布日期:2025-08-14 14:45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黄山石油分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无废加油站(库)”验收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关于印发黄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黄环委办〔2024〕61 号)要求,我局会同市商务局对申报站库开展验收,通过对申请材料认真审核、实地查看,并经研究,现认定你公司 “阳湖加油站”为“无废加油站”、“黄山油库”为 “无废油库”。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黄山市商务局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