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山市强路新材料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注销的决定
各有关单位:
根据黄山市强路新材料有限公司申请及休宁县生态环境分局核实情况,黄山市强路新材料有限公司目前已停止生产。黄山市易得食品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现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款规定,我局决定对两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予以注销。
序号 |
企业名称 |
排污许可证号 |
注销原因 |
1 |
黄山市强路新材料有限公司 |
91341022684981777Y001R |
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
2 |
黄山市易得食品有限公司 |
913410005901518791001R |
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