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公务员(含参公)考核奖励的通报
黄环党组〔2025〕26号
各区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市委组织部《转发关于做好2024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黄组明电〔2025〕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2024年度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含参公)考核中,局机关吴玉宝、邢文宁2位同志评为“优秀”等次,黄山区分局何欣、徽州区分局黄俊、歙县分局方克武(参公)、休宁分局汪永敏(参公)、黟县分局汪光辉、祁门县分局黄雯6位同志评为“优秀”等次。
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给予邢文宁、吴玉宝、汪光辉3位同志(2022、2023、2024连续三年度考核优秀)记三等功,方克武、汪永敏、何欣、黄俊、黄雯(按姓氏笔画排序)5位同志嘉奖奖励。
中共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