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山望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黄山望邦建筑垃圾分拣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黄环建函〔2025〕1号

发布日期:2025-02-11 15:28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黄山望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黄山望邦建筑垃圾分拣处置中心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书》和黄山市郁青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黄山望邦建筑垃圾分拣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悉。经组织专家技术函审,并在黄山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公众无异议。经研究,现对《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项目拟建于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客松大道西侧(东经118度14分23.701秒,北纬29度47分15.133秒),总占地面积14718.13m2,总建筑面积7760.33m2,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主要建设两栋生产车间、一栋办公楼,1#生产车间设置建筑垃圾分类处置、木片加工生产线,2#生产车间设置集料粗加工、水泥砖、水稳材料生产线,并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公用、辅助、储运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处置建筑垃圾10万吨,生产水泥砖块6万吨,水稳材料8万吨的生产规模。

二、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同意你公司按《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确保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规定的二级浓度限值。生产车间全密闭,车间顶部按要求设置喷淋降尘装置,原料、砂石堆放于生产车间内,不得露天堆放物料。生产过程中物料通过密闭输送带输送,上料口、出料口设置喷淋降尘装置。建筑垃圾分类处置生产线破碎、筛分、制砂粉尘经管道负压收集、木片加工生产线破碎粉尘采用四周软帘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集料粗加工生产线破碎、筛分粉尘经管道负压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以上废气一并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水泥砖、水稳材料生产线投料搅拌粉尘采用管道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水泥筒仓装卸粉尘经仓顶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建筑垃圾分类处置、木片加工、集料粗加工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水泥砖生产、水稳材料生产、水泥筒仓装卸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应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及管控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及管控要求。

2.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排水系统应实行雨污分流,规范建设雨水、污水管网收集、导流系统,确保生产废水、初期雨水规范收集利用,不得溢流出厂区。项目建设容积317m3的初期雨水收集沉淀池、足够容积的三级沉淀池,初期雨水、车辆冲洗、搅拌机清洗和搅拌作业区地面冲洗等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黄山市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噪声设备,对各类噪声源采取必要的隔声、减震、消声、降噪措施,确保项目生产过程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周边敏感点应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按规定建设工业固废贮存场所,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对废包装桶、废齿轮油、废机械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特别规定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配套专用危险废物临时储存设施,配备专用储存容器进行收集,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其进行处置,并做好处置记录,不得随意处置;金属废弃物、废粉尘布袋、废塑料经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不合格品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木材经破碎后外售综合利用。应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将管理计划及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资料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

5.做好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分区防渗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措施和其他区域的一般防渗措施,确保地下水环境质量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和建设用地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防止地下水、土壤受到污染。

6.做好项目的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建立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按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保证防范环境风险配套设施的落实;在生产中要严格执行防范环境风险事故的制度和措施,做好运输、贮存和生产等环节的环境风险管理;出现事故隐患等环境危害事件,应立即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包括停止生产,并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

7.建立健全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确定专人负责环保工作。按照要求建设规范化排污口,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8.施工期应按《报告表》要求及相关规定落实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固体废物管理,确保施工期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将环保设备设施安全作为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环保设备设施相关岗位人员培训。

四、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规划设计应同步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措施设计,保证环境保护设施投入。环保设施建设必须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保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

五、《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防止污染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依法重新报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超过五年方才建设的,应依法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国家对本项目应执行的环境标准作出修订或新颁布的,执行新标准和新要求。

七、该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须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申请排污许可证。

八、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应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和验收信息报送工作,并依法依规公开相关信息。

九、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依法严格执行相关主管部门规定,取得了法定许可后方可开工。

十、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