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艳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黄环党组〔2024〕78号

发布日期:2024-12-10 15:52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各区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黄山风景区环保办、黄山高新区安监环保局,局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孙艳同志任休宁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忠煌同志任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直属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工作科科长职务。

汪卓华同志任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屯溪区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屯溪区大队大队长(副科级)职务。

胡红飞同志任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徽州区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徽州区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汪扬同志任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徽州区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盛智勇同志任休宁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汪斌同志任祁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祁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副科级)职务。

何忠保同志晋升为屯溪区生态环境分局一级主任科员。

贺宏广同志晋升为屯溪区生态环境分局三级主任科员。

周和敏同志晋升为黄山区生态环境分局一级主任科员。

韩礼斌同志晋升为休宁县生态环境分局一级主任科员。

汪光辉同志晋升为黟县生态环境分局一级主任科员。

中共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