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重点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
黄环党组〔2024〕76号
市委办:
2024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以美丽黄山建设为统领,突出重点、协同发力、苦干实干,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根据要求,现将市生态环境局今年以来工作完成和明年工作安排等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环境空气和水环境质量稳定保优,1-10月全市PM2.5平均浓度18.7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97.7%,地表水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新安江、太平湖、阊江出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Ⅱ类地表水标准。环境空气和城市水质排名继续稳居全国前列、全省首位,1-9月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第5位,城市水质指数排名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第29位,5个区县入围全省105个区县水质状况前十名榜单。特别是继2022年新安江(黄山段)入选首批全国首批9个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后,今年阊江(祁门段)再次入选省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我市美丽河湖建设再创佳绩。
土壤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形势也继续保持稳定,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事件,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一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好一片蓝天。制定《黄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黄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专项方案》,每日通报各区县空气质量4项指标,按月发布全市排名,压实属地责任。对国控站点周边重点区域污染源开展全面摸排,建立污染源清单,涉及污染源490余处。持续推进VOCs综合治理,对全市涉活性炭企业实施更换情况排查,对11家企业开展涉VOCs低效失效设施排查。持续开展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防控“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开展工业园区VOCs来源解析,对屯溪区10种树种开展植物源VOCs监测。深入推进涉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抽测路面行驶柴油车303辆次、非道路移动机械245台,抽查加油站点21家次,检查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13家、机动车维修厂(M站)24家。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在夏收、秋收等重点时段加强禁烧部署宣传,组织开展高空瞭望巡查和市级督查。加强餐饮油烟监测和监督管理,推广安装大中型餐饮油烟在线监测设备13家。
守护一江清水。深入实施新安江生态保护提升三年行动,按季度调度计划落实情况,开展污水直排入河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横江大桥、街口等污染强度较高问题断面进行通报和溯源分析管控,与杭州会商分析街口断面汛期水质情况,1-10月街口断面生态补偿指数P值0.90、达到补偿考核要求(≤0.95)。常态化调度占川河水环境治理问题整改进展,16项措施已完成11项、正在推进5项。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和现场调研要求,提前部署加强中心城区段蓝藻防控,及时有效应对水华。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黟县拜年山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通过省政府批复。复制推广新安江生态保护补偿经验做法,阊江流域跨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正式建立。
守住一方净土。持续推进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联动监管,完成27个“一住两公”地块评审备案。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完成化学物质统计调查,全市4家涉重点管控单位不再使用新污染物或实现替代。启动省级“无废城市”建设,结合“六五”环境日、政行风热线等平台开展“无废城市”宣传,完成市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现场评估和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审批辐射安全许可证19项,现场核查检查核技术利用单位14家。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印发《黄山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方案》《黄山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市级以奖代补资金使用管理方案(试行)》,完成32个省级行政村污水治理、22个行政村环境整治、1个黑臭水体治理。
二是大力推进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应于2024年完成的19个中央和省级层面交办存量问题,已完成整改10个、正在整改9个。2024年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48件群众信访件已办结190件。持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年动态排查各类问题618个、完成整改400个。实施整改质量提升行动,2次整改“回头看”共发现问题25个、重新完成整改24个。推进化工园区问题整改,省厅监督帮扶发现的18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85个,立案调查16家,作出处罚决定15家。推进群众“家门口”问题整治,1-10月累计排查餐饮油烟问题201个、完成整改193个,噪声扰民问题866个、完成整改863个,恶臭异味问题64个、完成整改58个,道路扬尘问题88个、全部完成整改。推进农村污水问题整改,开展农村污水治理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制定《黄山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整治技术指南》,全市累计发现问题站点239个、完成整改151个。推进省厅挂牌督办问题整改。黟县漳河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16家企业和12家农家乐中,7家企业已停止生产、6家企业已将产排污环节停止运行、3家企业压覆区内有关场所已停止使用,12家农家乐已停止商业运营。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新安江入河排污口核定174个、完成整治147个,阊江入河排污口核定58个、完成整治57个,长江一二级支流入河排污口核定78个。
三是持续加强自然生态保护监管。精心编制美丽黄山规划,已完成《美丽黄山建设规划战略研究报告》编制,《美丽黄山建设规划纲要》及生态强市行动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省级遥感监测线索核实发现问题点位3个、完成整改1个,市级遥感监测及无人机调查线索核实发现问题24个、完成整改17个,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通过生态环境部现场评估。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歙县基本完成本底调查试点,祁门县、黄山区、黟县、休宁县、屯溪区已完成中期评估,累计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129种、受威胁物种100种、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182种。组织省级生物多样性体验地申报,九龙峰保护区、谢裕大茶博园、四月乡村农艺场通过省厅实地查勘。
四是持续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推进执法专项行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污染源“双随机”抽查和排污许可证检查,今年以来累计检查企业758家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0件。强化非现场执法,完成90家重点涉气企业用电监控。开展园区绿色提升行动,举一反三排查全市8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不含徽州、歙县化工园区)321家园区企业,发现99个企业问题,已完成94个问题整改,完成9家违法行为查处。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印发《黄山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黄山市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开展新安江流域水环境风险防控专项督查和全市生态环境风险隐患专项排查,累计排查发现风险隐患问题47个、完成整改41个。强化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完成10条县级跨省(市)河流联防联控协议签订。改进环境信访办理,共接受处理环境信访720件,及时受理率和按时办结率均为100%。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信访投诉件一次性抽查通过率为95.95%、较去年提高1.16%。
五是积极服务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推行“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环境标准”改革应用,全市101个建设项目应用区域评估成果,简化园区项目环评审批。深化“放管服”改革,16个项目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对13家“非重大变动”项目免于重新办理环评。推动排污许可提质增效,累计核发排污许可证216个、依法注销排污许可证2个。推深做实排污权交易,建立市县两级排污权政府储备库,在全省率先开展首笔水排污权交易,今年来累计完成7笔交易、成交总金额32.81万元。加强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督促排污企业履行自行监测责任,全市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完成率为77.16%。深入推进噪声监测能力建设,完成全市7个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全力申报第二批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已通过遴选技术评审。报送“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先进典型5个,其中2个被省厅推送至生态环境部。
二、2025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5年,市生态环境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美丽黄山建设规划纲要》为指引,充分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加快推进山水秀美的生态强市建设。
一是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展广度,持续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稳定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加强多污染物协同防治和区域精细化管控,深化群众“家门口”问题专项整治,确保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全国和长三角前列、全省首位。滚动实施新安江生态保护提升三年行动,深化太平湖、阊江流域系统治理,梯次推进美丽河湖建设,持续保护“一江清水出新安”。源头精细防控土壤污染,统筹开展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强化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推进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高质量建设省级“无废城市”。
二是扎实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高位推动新一轮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及存量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用好市级领导包保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机制,按季度制定整改计划,明确各方责任,落实保障措施,确保2025年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长期整改任务达到时序进度。继续实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质量提升行动,常态化、滚动式开展整改“回头看”,及时查缺补漏,推动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常态化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坚持拍摄市级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视情组织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排查整治,坚决打好整改“主动仗”。
三是持续加强自然生态保护监管。巩固提高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适时开展美丽系列创建工作。印发实施《美丽黄山建设规划纲要》及生态强市行动方案,完成《黄山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继续组织开展“绿盾”专项行动和生态保护红线环境监管,按时序进度推进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问题整改。继续推动“1+N”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建设,基本完成全市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发布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终期成果。坚持开展新安江流域水环境共治共保和衢黄南饶“绿色生态联盟”合作。
四是着力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利用污染源自动监控、用电用能监控等科技手段,构建非现场执法监管体系,提高执法效能。推进排污口溯源整治,对经排查溯源确定保留的排污口进行规范化建设。推动徽州区、歙县化工园区健全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提升突发水污染事件应对能力。参加全省环境应急大练兵活动,提升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应对能力。推进漳河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进度,确保按期完成督办问题整改并解除挂牌。畅通信访渠道,持续做好12345信访工作平台、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信访办理,重点加强重复信访件办理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继续提高环境信访办理质量和效率。
中共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