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柯尚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黄环党组〔2023〕19号
各区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黄山风景区环保办、黄山高新区安监环保局,局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经市局党组研究并报省厅同意:
柯尚旋同志任祁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黄晓龙同志祁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职务,免去柯尚旋同志歙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经研究决定:
贺宏广同志任屯溪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技科四级主任科员职务。
章骏同志任黄山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程小草同志任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屯溪区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叶磊同志任黄山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坚同志任歙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孙艳同志任休宁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中共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