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江波等三位同志转正的复函
黄环函〔2023〕10号
祁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关于韩旭同志试用期满按期转正的请示》(祁环字〔2023〕3号)和《关于江波、陈媛媛同志试用期满按期转正的请示》(黄环执法字〔2023〕2号)悉。经研究,同意江波、韩旭、陈媛媛三位同志按期转正(江波同志转正日期为2022年12月15日、韩旭同志转正日期为2022年12月16日,陈媛媛同志转正日期为2022年12月23日)。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