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要点》的通知
黄环发〔2025〕4号
各区县生态环境分局,黄山风景区环保办,黄山高新区安监环保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经研究,现将《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14日
附件:
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要点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十五五”谋篇布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关键一年。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扎实做好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现提出如下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全会、市“两会”、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部署,以美丽黄山建设为统领,以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优为核心,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高质量推动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高站位推进新安江生态环境提升,更加有效防控生态安全风险,更大力度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锐意进取、笃行不怠,推动美丽黄山和生态强市建设事业行稳致远,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
二、深入推进美丽黄山建设
1. 统筹“十四五”收官与“十五五”谋划。组织实施《美丽黄山建设规划纲要》及《生态强市行动方案》,建立健全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机制,完善成效考核评价方法。开展《黄山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加强与省厅“十五五”规划和7个子规划衔接。梳理总结“十四五”规划、新安江流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指标体系和项目完成情况,加强成果宣传。
2. 服务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全面应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开展管控跟踪评估。严把环评准入关,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告知承诺制、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改革,探索环评“打捆”审批。落实国家和省级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系列举措。深化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改革,推进排污管理提质增效。持续推进环保“服务企业接待日”活动。持续开展“双招双引”。推动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稳步发展。持续推进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强化污染物总量梳理储备,严格建设项目总量替代,统筹保障全市重大项目落地。
3.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完善空气质量预警调度约谈机制,加强国、省控站点异常问题分析调度、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和污染天气应对。加大锅炉炉窑治理力度,3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2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全部淘汰,推进1蒸吨/小时以上燃气锅炉低氮标准改造。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推进年排放1吨及以上企业深度治理,加快省厅帮扶诊断问题整改。推进低效失效治理设施淘汰更新。强化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监管,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和维修单位专项整治,加快国三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科学精准做好秸秆禁烧和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积极配合完成烟花爆竹禁放区优化调整。运用“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成果,加强污染物分析溯源。开展大气污染源和温室气体排放融合清单编制,会同发改、统计部门开展碳排放强度情况测算。开展噪声污染防治部门责任分工,持续推进群众家门口问题整治。
4. 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健全水质监测、研判、预警等机制,加强汛期污染强度分析、跨界断面沟通会商,对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督办。滚动实施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新一轮杭黄生态环保合作十件事。完善化工园区初期雨水收集管理,完成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工业污水纳管评估。按期完成省委巡视反馈“水环境治理有弱项”问题整改、老占川河水环境治理,新安江等重点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率达到100%。黄山区浦溪河污水直排问题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提前部署新安江中心城区段蓝藻水华防控。以水质稳定达标为目标,加强歙县练江浦口断面治理。完成17个乡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或调整,按程序撤销黟县漳河饮用水源地。有序推进全市美丽河湖建设。
5. 稳步推进净土保卫战。推进耕地土壤污染源排查整治,加强农用地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控,力争黄山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获得中央资金支持,加快歙县练江流域受污染耕地污染源治理及安全利用项目建设。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常态化开展“一住两公”建设地块土壤环境污染调查报告评审,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进一步落实地下水环境分区管控措施。修订印发《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一期)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加强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监管,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完成2024年农村污水大排查大起底问题整改、2025年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环境整治任务。深化危废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五即”规范化建设。持续落实《“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推进“无废细胞”建设。严格涉重金属项目环境准入,保持重金属排放总量“不增不减”。加强尾矿库分级监管。加强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完成2025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修订市辐射应急预案。
6. 深入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高位推动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件问题整改,确保2025年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长期整改任务达到时序进度。常态化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坚持拍摄市级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完成徽州区、歙县化工园区废气扰民问题、黟县漳河水源地环境违法问题、歙县长陔污水处理站问题整改验收。组织开展2025年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对中央层面交办问题进行全覆盖核查,对省级层面交办问题进行重点抽查,对两级督察信访件进行随机抽查。
7. 持续加强自然生态保护监管。组织开展“绿盾”专项行动和生态保护红线环境监管,按时序进度推进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问题整改。开展生态状况变化调查评估和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评估。基本完成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任务,整合发布终期成果,按照“1+N”模式推动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建设。开展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等申报工作。围绕生态共建共保、区域联防联控,进一步深化浙皖闽赣省际毗邻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协作。
8. 着力优化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加强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和案卷评查,落实免罚清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依法实施免罚。深化两法衔接,推进部门执法协作。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严肃查处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强化非现场监管体系,实现异常线索精准推送。推深做实“双随机”监管,按月开展执法检查。加大正面清单企业帮扶力度。完成2024年化工园区绿色提升行动问题整改。推动徽州区、歙县化工园区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建设,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强化汛期环境安全保障。完成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全覆盖。加大环境应急实战培训,组织开展丰乐河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跨区域应急实战演练和生态环境队伍实战化拉练。加强重点信访件办理和积案化解,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加强与“12345”热线对接,推动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整改。
9. 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加强新安江水质自动监测管理平台、大气精细化管理平台运维管理,优化调整监测监控点位,稳妥做好声环境自动监测站建设运维。强化污染源监测监管,推进排污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持续推进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规范开展黄山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建设。加强中央资金管理和绩效监控,抓好各级审计、检查和绩效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及时做好生态环保领域投资纳统,力争年度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固定资产投资实现正增长。加强排污权政府储备,深入推进排污权交易。落实省信用改革部署,深入推进企事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和信用修复。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争取继续保持全省前列。
10. 深化创新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加强生态环境普法,持续开展“法润乡村社区行动”。充分利用全媒体,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加强文宣产品创作。深入实施“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做好六五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重要节点集中宣传。认真做好新闻发布,常态化推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平安建设,认真做好法治建设、国防动员、保密、文明创建、双拥、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建议提案办理、档案管理、爱国卫生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