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饮用水水源地专项督查交办环境问题整治进展情况统计表(12月14日)

发布日期:2018-12-14 16:01信息来源:市环保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黄山市饮用水水源地专项督查交办环境问题整治进展情况统计表(12月14日)
问题
序号
所在地水源地名称问题具体情况整治进展情况是否完
成整治
备注
1黄山区黄山区城区二水厂饮用水源地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陆域有600米省道(S322)
按要求分别在保护区外上下游交通交叉路口显著位置设立危化品运输车辆禁行标志。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设置防护网、防撞栏和导流渠。
2黄山区黄山区城区二水厂饮用水源地在二级保护区内有一座小型生态水补给﹢发电站由区水利局牵头对生态水补给站开展整治,建立了生活废水收集转运措施,目前生活废水统一收集后由仙源镇龙山村仰山村民组保洁员外运至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垃圾统一集中收集后现由龙山村仰山村民组保洁员统一收集至集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外运处理。
3徽州区徽州区二坝
水源地
准保护区未
设立警示牌
已完成准保护区警示牌设立。
4歙县歙县一水厂一级保护区原砂石厂已关停、未拆除,现场堆存有部分砂石料。2018年5月31日,设备已拆除。对堆存的石料清运、平整,清运砂石4000余吨,平整2000余平方,已完成整改。
5 休宁县休宁县二水厂   1.一、二级保护区交界处存在一个村民组生活;
2.保护区一级饮用水源地南岸防护栏安装不完善。
1、下窑污水处理项目8月底完成设计、施工图和控制价编制,9月份开始施工,12月13日建成并完成调试投入使用。现该村民组居民生活污水接入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后污水暂存在收集池,达一定量后由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清运,不外排。下窑组生活垃圾交由黄山中环洁城市环境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处置。
2、已全部完成610米南岸防护栏安装。
1.是
2.是
6祁门县祁门县水厂1.5家企业(1家木材加工厂、3家混凝土预制厂、1家石材厂)关停,但未拆除;
2.保护区内存在2个居民组45户居民;
1.县环保局依法对5家企业(1家木材加工厂、3家混凝土预制厂、1家石材厂)采取断电措施,关闭拆除,平整场地、恢复地形地貌,已于2018年6月1日前完成整改。
2.污水管网所有工程已完成,居民组生活污水已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市政管网;生活垃圾由村保洁员统一收集,运转至垃圾中转站。
7黄山区黄山区城区一水厂龙门河水源地(迁建)两个居民组共56户1.对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生活污水全部收集通过提升泵站提升至龙门乡集镇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建设完成生活污水收集工程主管网3500米、支管网3190米、混凝土集水池1座、污水提升泵站2座。
2.对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清运处理。2017年9月起由安徽鹏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包统一收集清运至黄山区垃圾填埋场集中填埋;2018年12月,根据市统一安排,由中保洁有限公司负责收集清运。
目前,整改工程已全部建设完成,已申请销号。
8黄山区黄山区城区一水厂龙门河水源地(迁建)  省道(S322)1.在一级保护区内陆域600米省道二侧设立防撞护栏设施。
2.在一级保护区内陆域600米省道两侧建设完成混凝土导流沟渠、止水带和应急池2座。
3.在S322省道进出水源地保护区两端设有危化品车辆禁行标识4处。
目前,整改工程已全部建设完成,已申请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