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作出2022年首次免罚决定

发布日期:2022-04-06 11:34信息来源:黄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责任编辑:王聪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3月14日,市生态环境局依法送达了2022年第一份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市生态环境局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黄山市华意塑料印刷有限公司车间内废气收集管道脱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该企业及时对收集管道进行了修复,并完善了污染防治设施巡查制度,第一时间内完成了整改。本着为企优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服务理念,根据省生态环境厅与省司法厅联合印发的《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要求,经审理,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其免予行政处罚。
疫情防控常态化以来,市生态环境局着眼于高质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主动作为,积极推出包容审慎监管措施,制定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实施方案》,推进分级分类管理。坚持宽严相济依法依规,严格落实《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用心用情做好执法监管,促进企业及时纠错,让生态环境执法既保持力度,又体现“温度”,推动实现双赢、共赢、多赢的良好局面。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用好免罚政策,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服务调结构、促发展、稳就业、利环境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