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畜禽养殖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1-10-27 09:03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一、案情简介

2021年2月25日,接绍濂乡政府反映绍濂村黄山市欣瑞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污水流入河流,污染水质。经调查发现,该养殖合作社粪污处理设施,沉淀池两头管道接口处管道有破损,有污水渗漏到外环境,流入场区靠山侧雨水沟内,造成环境污染。

二、调查与处理

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对该合作社粪污处理设施沉淀池两头管道接口处破损未及时修复,导致养殖污水从沉淀池管道连接破损处渗漏到外环境,造成环境污染,进行了现场调查取证,固定了该合作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未正常运行的环境违法事实证据。同时对该合作社法人代表依法进行了询问,并现场制作了现场勘查笔录、询问笔录以及提取相关书证资料。

2021年2月25日,现场歙县农业农村局、歙县生态环境分局和绍濂乡政府联合指导该合作社做好对流入外环境养殖污水应急处置,当日绍濂乡政府向当事人书面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同时规范处置养殖粪污。3月5日,送达了《黄山市歙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黄歙环听告字〔2021〕2号),当事人承认确实存在告知书上查明的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未提出放弃行政处罚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经局会议研究决定,3月12日送达了《黄山市歙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歙环罚〔2021〕2号),对黄山市欣瑞养殖专业合作社作出处贰万元罚款的决定。黄山市欣瑞养殖专业合作社未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并在法定期限内缴纳了罚款。

3月17日,歙县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黄山市欣瑞养殖专业合作社污染防治设施整改情况进行后督查,管道已更换,配套设施已恢复运行。经审批,该案件于4月6日顺利结案。

三、法律分析

黄山市欣瑞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破损未及时修复,养殖污水从沉淀池管道连接破损处渗漏到外环境,造成环境污染,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未正常运行。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已构成违反畜禽养殖管理制度的违法行为。

四、典型意义

黄山市欣瑞养殖专业合作社违反畜禽养殖管理制度的行为是典型的环境违法行为。黄山市歙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在发现该环境违法行为后,立即会同农业农村部门等指导业主对外流粪污进行应急处置,降低对外环境的影响,并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依法予以处罚。同时举一反三,将此案件作为典型案例在属地进行通报,促使畜禽养殖行业引以为戒,并邀请农业专家进行授课,指导养殖户规范处置养殖废弃物,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