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五强化”严抓秸秆禁烧管控

发布日期:2023-10-16 15:56信息来源: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汪扬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今年以来,黄山市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工作部署要求,以严的基调扎实推进秸秆禁烧管控。

一是强化禁烧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不同载体,宣传贯彻禁烧政策,凝聚社会共识,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强大声势。持续推广禁烧承诺制,与农户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19万余份,发放秸秆禁烧承诺书20万余份,发送秸秆禁烧宣传短信60万余条,悬挂宣传标语800余条,强化禁烧源头管控。同时通过电视播报、微信推送、宣传车循环播报、乡村大喇叭等方式持续开展禁烧宣传,营造良好的禁烧氛围。

二是强化基层管控。市委组织部牵头制定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引导群众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基础优势,压实村、自然组、党员联系户网格化监管职责,各乡镇、村(社区)成立秸秆禁烧专项巡查队伍800余个,全天候不间断开展秸秆禁烧和宣传,努力做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留一片黑。

三是强化科技支撑。投资1200万元建立全市大气精细化管控平台,安装空气微站、视频监控设备84台(套),通过红外热成像及时发现并锁定热异常点,精准定位推送至属地,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秸秆焚烧火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是强化禁烧督查。市环委办组织开展秸秆禁烧区县互查、第三方巡查和市级督查,今年以来区县开展互查11次,市级督查10余次,其中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带队开展专项督查7次。聘请第三方专项巡查队伍,在重点时段全天候对全市所有乡镇(街道)秸秆禁烧管理工作进行全覆盖巡查督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并制止秸秆焚烧行为,同时做好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今年以来开展督查38天次,进一步压实地方秸秆禁烧责任。

五是强化考核问责。将秸秆禁烧督查情况通报至属地政府,将督查结果作为市政府对区县政府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和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秸秆禁烧管控成效作为安排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等生态环境资金的重要依据今年以来发布秸秆禁烧督查通报7期。制定秸秆禁烧约谈细则,对于秸秆禁烧管控不力的乡镇,由区县政府予以约谈;对管控不力的区县由市环委办提请市政府予以约谈。今年以来,由区县政府约谈相关乡镇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