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第二十六批 2018年12月02日)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X340000201811250015 |
投诉人反映:安徽省黄山市祁门县黄山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与甲子岭居民小区最近距离仅21米;该公司第13栋楼(四层)内一楼东端的镀膜车间、西端的化学药品和危废仓库、二楼生产研发车间、三楼生产研发车间与该公司环评审批(祁环建字〔2015〕23号)规定的建设项目内容不相符;2017年12月投产以来,产生废气、噪声,污染严重。投诉人要求依法撤销该公司功率半导体芯片及器件项目环评批复,认为该项目环评批复作出前,未告知重大利害关系人享有听证权利,未按规定程序对该项目环评文件审批信息进行公示;项目环评文件的选址、项目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漏列、卫生防护距离计算、有组织废气排放预测、恶臭影响分析、排气筒高度、环境风险等内容有严重错误或缺失。 |
祁门县 |
其他污染,大气,噪音 |
经核实:仓库、科技研发楼(13号楼)项目核查:一楼由西至东分别为机修车间、镀膜车间(应建设在原7号楼一层)、化学品仓库和危废仓库;二楼整体空置,存在少量纸箱包装材料,无生产加工设施,三楼为双极事业部。三楼生产设备为7号楼二层《年产1亿只方片芯片单、双向晶闸管生产线技改建设项目》和9号楼二层《快恢复二极管(FRD)方形芯片产业化项目》于2017年5月开始搬入,核实该车间的设备符合原项目规模,已安装污染治理设施,所产生污染物均通过收集处理后排放,对噪音源进行了密闭处理。该企业由黄山市环境监测站出具的历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015年以来企业委托资质单位例行检测以及祁门县环保局于2017年11月12日委托资质单位进行监督性检测结果,均显示厂界废气及噪声检测指标均符合相关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该公司2015年2月委托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977号)编制《功率半导体芯片及器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环评文件编制符合标准,相关计算、分析表述清晰准确,报告书公参环节符合要求,结论为同意项目建设;项目选址从城市及环境功能区划角度选址可行,并取得环保部门的批复。依据测绘结果该公司氨分解制氢和功率半导体项目(以焊接车间为测量标准)环评要求卫生防护距离为50米,均在厂界范围内。举报情况属实。 |
属实 |
祁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立即开展调查行动,发现问题力督立行立改,实行县级领导包保,成立调查行动领导小组,迅速召开会议,全面部署整改工作。一是约谈该企业负责人,要求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调查行动小组开展相关工作。二是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对黄山电器有限公司生产废水、气、声进行监督性监测;三是委托祁门县土地勘测所进行测绘;四是祁门县环境监察大队对黄山电器举报问题进行现场勘查核实,做好相关资料收集。五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成该公司对13号楼仓库、科技研发楼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六是对该公司目前生产规模、产能、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整体评估。同时加大排查力度,强化日常监管。该件已办结。 |
无 |
2 |
X340000201811250032 |
投诉人反映黄山市委市政府对各区县生态环境工作考核分值低,不设单项考核奖,导致各区县委县政府对环保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各区县对乡镇和县直单位不设单项考核奖,生态环境“一票否决”仅是一句口号,生态环境压力无法逐级传导压实。 |
黄山市 |
其他污染 |
1、关于反映“黄山市委市政府对各区县生态环境工作考核分值低”问题,黄山市政府对各区县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生态环境保护类指标权重的设置,完全与省政府对黄山市的考核指标设置对应。生态环境类指标权重,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分别为19、25、28,分别占总权重的15.8%、16.7%和18.7%,所占比例逐年提高。2、关于反映“市政府不设生态环境类单项考核奖,导致各区县委县政府对环保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各区县对乡镇和县直单位不设单项考核奖”问题,自2012年省政府实行分类考核以来,市政府对区县的考核,除设置综合奖外,还设有生态环境、脱贫攻坚、经济发展等六个单项奖。市政府对每个年度考核结果都予以通报公布。辖区内7个区县中屯溪区、徽州区、休宁县、祁门县设置了生态环境单项考核奖,黄山区、祁门县、黟县未设置单项考核奖,其中黄山区根据2015年12月份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的“八项规定出台后仍发文违规设置若干单项考核奖”意见,取消了包括“生态环境单项奖”在内的所有单项奖。3、关于反映“生态环境‘一票否决’仅是一句口号,生态环境压力无法逐级传导压实”问题,近年来,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与省对市政府考核相对应,每年均明确规定并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党风廉政建设、扶贫开发“一票否决”,各区县也均对生态环境工作实行“一票否决”。由于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目前还没有出现被“一票否决”适用的情形。 |
属实 |
针对祁门县、黟县未设生态环境类单项考核奖问题,黟县已于2018年11月28日召开了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在2018年增设生态环境类单项考核;祁门县委办、政府办于2018年10月28日印发了《祁门县2018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并决定于2019年增设生态环境类单项考核。下一步,市政府、各区县政府将继续执行省政府目标管理导向要求,明确责任,强化监管,严格考核,确保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走在全省前列。该件已办结。 |
无 |
3 |
D340000201811250001 |
黄山市黄山区太平湖镇103省道丽湖公馆,生活污水直排太平湖。 |
黄山区 |
水 |
11月26日,太平湖管委会会同黄山区环保局、市场监管局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核查,丽湖公馆项目位于太平湖镇朝阳村,11月9日太平湖管委会现场巡查时发现丽湖公馆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仅建设了化粪池)问题,立即对其下发了暂停营业通知书,要求其停止营业,抓紧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前该项目已停止对外营业,排污口实施了封堵,项目负责人已与设计单位对接,着手开展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
属实 |
针对丽湖公馆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问题,太平湖管委会已下发了暂停营业通知书,目前该项目已停止对外营业,排污口实施了封堵,项目负责人已与设计单位对接,着手开展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和施工。太平湖管委会将督促丽湖公馆加快进度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待施工完成验收通过后,方许可其对外营业。同时联合区直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沿湖酒店、农家乐等经营性场所的日常监管和宣传力度。此件已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