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X340000201811240011 | 投诉人反映黄山市黄山区太平湖镇的两家混凝土搅拌站,一家距离太平湖约30米,另一家距离太平湖约200米,均无任何手续;污水不经处理随意排放,甚至直接排入太平湖;运输车辆扬尘污染严重。谭家桥镇有一家混凝土搅拌站,距离公路和居民区不到30米。黄山市黄山区住建委于2017年责令该三家搅拌站停产,但该三家搅拌站仍以分公司、分站的名义生产至今。 | 黄山区 | 大气,水,其他污染 | 11月25日,黄山区住建委会同谭家桥镇人民政府、太平湖镇人民政府、区环保局对投诉件反映的3家混凝土搅拌站分站(鼎立混凝土公司太平湖分站、正海建材公司太平湖分站、旺成建材公司谭家桥分站)开展现场核查。经核查并调阅相关资料,3家混凝土搅拌站分站均于2010年至2012年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3家混凝土搅拌站分站搅拌楼、骨料场均实施了封闭处理,厂区道路、堆场全部硬化处理,安装了自动冲洗设施,污水均经沉淀后再循环回收利用,未有直接排入太平湖现象;2017年12月14日,根据黄山市建筑管理处(黄建管〔2017〕150号)文件要求,黄山区住建委对上述3家混凝土搅拌站分站下达了停产通知,经区住建委于2017年12月28日现场检查,该3家分站均落实了停产措施。2018年7月12日,市区两级住建部门对旺成建材公司谭家桥分站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分站处于停产状态。11月25日,现场核查期间,鼎立混凝土公司太平湖分站、正海建材公司太平湖分站仍处于停产状态,旺成建材公司谭家桥分站擅自恢复生产,反映情况属实。 | 属实 | 1、11月25日,黄山区住建委已责令旺成建材公司谭家桥分站停止生产。 2、11月26日,区住建委对上述3家混凝土搅拌站分站分别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继续按照市建筑管理处要求停产,未经市住建委批准,不得擅自进行生产。3、下一步,区住建委将会同属地乡镇进一步加强对3个分站的日常巡查,确保停产措施落实到位。该件已办结。 | 无 |
2 | D340000201811240062 | 黄山市祁门县黄山电器有限公司,生产时废气、噪音扰民。投诉人怀疑该公司建设项目环评造假,认为其选址不合理、无公参及听证程序、环评公司不合规、无卫生防护距离。 | 祁门县 | 大气,噪音,其他污染 | 1、针对反映“黄山电器公司生产时废气、噪音扰民”问题,经2017年一季度污染源双随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环境违法问题。反映问题属实。 2、针对反映“该公司环评造假,选址不合理、环评公众参与不合规、无卫生防护距离”问题,经调查核实,该公司5个建设项目均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了环评报告文件并通过环保部门审批,环评报告公众参与程序符合要求,公众参与结论均为同意项目建设。同时,根据祁门县土地勘测所测绘结果显示,该公司氨分解制氢项目离最近的西边厂界距离为80.24米,功率半导体项目(以焊接车间为测量标准)离最近的北边厂界距离为54.29米,均符合环评规定的50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 属实 | 针对2017年该公司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市环保局已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经后督查,该企业已改正违法行为,废气处理设施实现正常运行。根据2017年11月12日祁门县环保局对该企业实施的监督性监测结果,显示该企业废气、噪声均能做到达标排放。下一步,祁门县环保局将继续委托第三方对该公司实施监督性监测,发现超标排污情况及时要求整改并依法处罚;同时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确保该企业三废达标排放。该件已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