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第二十三批 2018年11月29日)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X340000201811220047 | 黄山市徽州区西溪南镇溪南村至石桥村的道路旁,垃圾、杂物露天堆放,气味难闻。 | 徽州区 | 大气、土壤 | 11月23日,接件后,徽州区立即组织西溪南镇政府、区环保局赶赴现场调查核实。经现场调查,西溪南村正在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将从村庄内清淤、清理出来的部分建筑垃圾(含白色垃圾)临时堆放在投诉人反映的地块上,自11月8日起,阴雨不断,导致临时堆放的垃圾未及时转运至市垃圾填埋厂进行处置,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 | 属实 | 11月23日,徽州区西溪南镇党委、政府立即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投诉人反映的地块进行清理整治:一是立即安排人员、车辆、设备实施清理、转运处置;二是砌筑挡墙,设置“禁止倾倒垃圾标识牌”和“禁止攀爬警示牌”,从源头堵住随意倾倒垃圾现象;三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与保洁公司签订该区域保洁协议,及时做好日常维护。截止至11月26日,该地块垃圾已全部清理处置完毕,并砌筑挡墙350余米,制作警示标牌10块,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成,该件已办结。 | 无 |
2 | X340000201811220011 | 黄山市黟县宏潭乡溪下村木材加工厂,离村民住宅近,噪音、粉尘污染严重。 | 黟县 | 噪音,大气 | 王志华木材加工点于2018年10月投入运营,主要是从事木材半成品加工,为黟县宏潭乡杨林村和溪下村村民提供木材加工业务,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无粉尘和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所反映的问题情况属实。
| 属实 | 黟县环保局于2018年11月24日对王志华木材加工点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黟环责改〔2018〕1号),责令停止生产。11月25日该木材加工点已停止生产,并对三相动力电进行了断电。11月28日该木材加工点正在拆除加工设备。
| 无 |
3 | X340000201811220037 | 黄山市歙县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幻彩颜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清洗工段产生大量污水和细小云母颗粒,未经处理直排河道;反应工段产生大量多种颜色的污水、反应不完全的酸碱、多余的氯化铁,直接排放下水道,进入练江河,最终排入千岛湖;生产时产生大量粉尘;运输渣钛过程中如果泄露会产生刺鼻气味,通常用水清洗后,污水直排;锅炉燃烧烟煤,烟囱常年排放黑烟。 | 歙县 | 大气,水 | 现场核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整治中。污水直排问题:该公司厂区实施雨污分流、建设150吨/天污水处理能力污水站一个,生产废水经“调节池+中和池+絮凝沉淀处理+SBR反应处理”工艺后接入开发区污水管网进入歙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进入练江河。生产时产生大量粉尘问题:生产过程中的云母粉尘经布袋除尘后回收作塑料厂和油漆厂原料使用。锅炉燃烧烟煤问题:该公司现有一台4蒸吨燃煤锅炉,2017年6月改造为生物质燃料锅炉,锅炉废气通过水膜除尘+脉冲布袋除尘后通过30米左右烟囱排放。查看环评及生产工艺,该企业不使用渣钛这种原料。歙县环保局2018年10月19日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厂区雨污分流不清;车间内污水管混乱;原材料露天随意堆放;生物质锅炉烟尘不稳定达标排放;厂区环境脏乱差;机修车间与生产车间混合使用等环境问题,要求该公司停产整治。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
| 属实 | 1.对厂区进行统筹规划,分清功能区调整布局;梳理雨污系统,加以全面实施分流;2.对年久失修的雨水管和污水管进行系统检查和维修;3.调整车间布局,将大量露天堆放的原材料,改换包装存放到碾磨车间,解决原材料露天随意堆放问题。4.采购一套与锅炉匹配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实现生物质锅炉烟尘稳定达标排放。5.原材料清理分类,全部运进车间内存放,对旧设备及零部件、废塑料及原料包装物分类处置;6.将机修工作用的钻床、电焊机、切割机、工作台、配件货架等移到该作业场所,形成独立的机修车间,解决机修车间与生产车间混合使用的问题。2018年11月20日,歙县环保局对该企业开展后督查,该企业正在对部分环境问题补缺补差。
| 无 |
4 | D340000201811220017 | 黄山市屯溪区南溪南村有多家豆腐作坊,生产和生活污水不经处理直排农田和新安江;个别作坊锅炉烧煤,气味难闻;生产时噪音扰民。 | 屯溪区 | 大气,水,噪音 | 经核实,屯溪区南溪南村内每日约200吨生活污水和豆腐作坊污水无序排放;村内豆腐生产作坊共计25户,完成燃煤锅炉升级改造为生物质锅炉20户,余5户未完成;屯光镇人民政府排查后未发现噪音问题,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
| 属实 | 1.屯溪区已将南溪南村纳入2018年污水治理试点村,对南溪南村生活、生产污水进行收集,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实现统一排放,该项目已于2018年10月进场施工,已完成60%,预计于2019年2月完成。2.屯光镇人民政府已责令5户未完成锅炉改造经营户整改,要求经营户于2019年1月底前整改到位。
| 无 |